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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驭手 [打印本页]
作者: 望见马克 时间: 前天 20:59
标题: 驭手
本帖最后由 望见马克 于 2026-9-4 05:56 编辑
驭手
我不知道赶马车算不算一门才艺。在我看来,驭手绝非挥鞭驱驰的粗活,而是一门藏着真功夫的技艺。
手握缰绳,便是与牲口对话。不靠蛮力呵斥,凭的是手势起落、口令轻重、缰绳收放,去读懂骡马的性情脾性。知它何时焦躁,何时疲惫,起步要缓、转弯需稳、下坡收力,遇坎知进退,这是人与牲畜在长久磨合中生出的默契。
好的驭手,坐姿端正,鞭不轻易落。长鞭扬出去,风声猎猎,却不伤及牲口分毫;车行路上,颠簸有度,车上人货安稳。道路宽窄、雨雪泥泞,都在掌心分寸之间。急不催,慢不怠,收放有度,张弛相宜。
这才艺,不在琴棋书画之列,却是泥土里淬炼出的本事。里面有耐心,有体察,有分寸,更有对生灵的体恤。一身本事握于两手之间,车马行于长路,从容有度,便是驭手独有的风采。
我们连队的马号有七十多匹马,在团里算是规模较大的养马点。马厩又高又长,布局和我们宿舍相似,也是两排,不过待遇比我们优渥——没有二层铺。最显眼的是两排石马槽和上方拴马的横梁。马在厩里刨蹄、摇尾、打喷嚏,低着头刷刷嚼草,满屋子都是草料被碾碎的声响,混着马尿、马粪与青草的腥膻气,我总有些不习惯。
马号的小潘是三十多岁的老职工,一件没了面儿的老羊皮袄敞着大襟,里面的羊毛翻露出来;头上扣顶狗皮帽子,两只帽耳朵翻上去又耷拉下来,脑袋一动就呼扇呼扇;脚蹬一双毡疙瘩,两只棉手闷子用绳子串着挂在脖子上,走起路来荡来荡去,活脱脱一个典型的东北车老板子。他不爱说笑,性子却透着彪悍。
我亲眼见过小潘驯马。把那匹不服管的烈马拴在柱子上,他嘴里吆喝着短促的口令,鞭子“呼呼”在空中炸响。“啪啪”声里,马惊悸地转着圈,最终屈从于他的威慑——被调教得服服帖帖。小潘的鞭头准得吓人,也狠得吓人,能一鞭打下房檐上的麻雀,鞭梢扫过马身,就是一道清晰的血印。
有次伐木,我跟着装车。小潘的马车陷在了泥坑里。大伙围着右轱辘瞧了半天,对我说:“王排长,扛两捆乱树枝来,快!”
我撒腿狂奔,在林子里四处划拉。等扛着树枝跑回来时,小潘已经在轱辘周围垫了不少碎石块,老谢正帮他往轮下塞小树杈。乱树枝在泥坑前铺出一条临时通路。
小潘对老谢说:“我来吧!”
他的鞭子在空中炸响三声,一鞭狠狠抽在白马背上,一道血印立刻凸了起来。白马侧着脖子,全身肌肉都在颤抖,每一条伸出的腿都像要滑倒、跪倒,却又一次次挺直了脊梁……
小潘那张扁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西天的云霞烧得通红,太阳摇摇晃晃地坠向山后。马车终于踩着树枝,缓缓驶出了山林。
关于才艺·多说几句
昨日发文后,忽然想起孔子对才艺的见解,查阅资料后颇有感悟:
孔子论及的“才艺”,内容是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包含“御” 。
何以理解孔子六艺之“御”?
在孔子所处的时代,“御”早已超越了军事交通技能本身,被赋予了君子修养的深层内涵,属于外在技艺范畴,具体体现在三个层面:
控御马匹:懂马性、知进退,能精准掌控行车的快慢与启停;
行车法度:过弯、越沟、列队行进皆平稳有序,合乎规范;
配合场景:狩猎、战事、礼仪场合,行车节奏总能契合情境。
孔子甚少专门谈论驾车技术,却常以御车为喻说理。《论语》中“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便可用御车来理解:御者自身端正,缰绳拿捏有度,车马自然顺遂;若御者自身歪斜,即便挥鞭呵斥,马匹也不会听从。为政、做人,道理与御车如出一辙。
对君子而言,驾车是必备才艺,却绝非人生的终极目标。君子学御,意在借驾车修炼定力、分寸感与协调能力,而非成为顶级车夫。若一心钻研驾技、炫耀本领,便是“致远恐泥”,终将被技艺本身困住。
“御”留给今人的启发尤为深刻:它的本质是一种掌控力。如今我们不再驾驭马车,却需要驾驭情绪、驾驭事务、驾驭自身能力。真正的本领,从来不是把事情“做快做好”,而是懂得节制节奏、遇事沉稳、顺势协调,不逞蛮力。
简言之,御之术在车马,修之境在人心;能驭车马者,贵在能自驭其心。
现代语境下的“才艺”。
对照孔子的六艺才艺观,现代社会对“才艺”的定义、价值取向已发生显著变化。古代六艺是君子修身的必修课,今天的才艺则更多指向特长、技能与审美表现,偏向个人兴趣、展示与竞争。
现代语境中的才艺,大致可分为四类:
艺术类:音乐、舞蹈、绘画、书法、器乐、朗诵、表演、播音等;
文体特长类:各类体育运动、棋类;
技能手工类:手工、剪纸、烘焙、编程、摄影剪辑等;
舞台展示类:多用于晚会、比赛、考级、升学特长展示。
古今对比可见:古之“御”,学驾车不是为了当“赛车手”,而是修炼节制、定力与处事分寸;今之学驾驶,多为实用技能,学乐器舞蹈则常以考级、演出、拿奖为目标。如今孩子学才艺,“为考级、为特长生资格、为简历增色、为社交门面”是普遍心态。
结论,驭手(驾驶或御)可以作为才艺来一起交流讨论吧。
从山林回来后,白马背上的血印肿起老高,连走路都有些跛。小潘把它牵到马厩最里面的角落,那是马号里最安静的位置。我端着拌好的麸皮去喂马时,看见小潘蹲在马槽边,手里攥着个豁口的搪瓷缸,正往白马的草料里拌什么。
走近了才看清,缸里是捣碎的蒲公英和车前草,混着一点点炒熟的黄豆面。他见我过来,头也没抬,只是嘟囔了一句:“这马倔,跟我年轻时一个德行。”那天晚上,我起夜,看见马厩里还亮着灯,小潘坐在白马旁边的木墩上,手里拿着块磨得发亮的木梳,一下一下顺着白马的鬃毛往下梳。马的脑袋搭在他膝盖上,眼睛半睁半闭,连尾巴都没晃一下。
第二天出工,小潘没再赶那辆载重车,而是套了辆空的平板车,专门拉着白马在营区的土路上慢慢走。他手里的鞭子垂着,不再像往常那样扬得老高,只是偶尔用鞭梢轻轻碰一下马的耳朵。遇到坑洼的地方,他会先跳下来,用脚把土踩实了,再牵着马慢慢走过去。
后来一天,我去马号领工具,看见小潘在给白马修蹄。他把马的前腿抬起来,放在自己膝盖上,手里的蹄刀磨得飞快。白马站得稳稳的,时不时用鼻子蹭一下他的肩膀。小潘的动作很轻,嘴里还哼着听不懂的东北小调:“大姑娘美来大姑娘浪,大姑娘走进青纱帐……”那歌声混着马嚼草的声音,竟一点都不违和。
入秋的时候,营区要往山上送越冬的物资。小潘把白马套在了最前面的位置,旁边是一匹棕马。出发前,他特意在白马的脖子上系了条红布条。路上过跃进水库,是一个45度的陡坡,棕马有些打退堂鼓,白马却率先往前拉,鬃毛飘起来,眼睛亮得像星星。小潘的鞭子在空中挥了一下,却没有落下去,只是喊了一声:“驾!”声音里带着笑。
那天傍晚回来,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小潘走在马车旁边,牵着白马的缰绳,白马时不时用脑袋蹭一下他的后背。风卷着落叶吹过,我听见小潘对马说:“老伙计,咱们回去吃顿好的。”马“咴咴”叫了两声,像是应和。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小潘用鞭子抽马。他的鞭子依旧挂在腰上,却更多时候是用来赶路边的野狗,或者拨开挡路的树枝。有次我问他,怎么不驯马了。他蹲在地上抽烟,看着远处的马群说:“马跟人一样,你敬它一尺,它敬你一丈。以前年轻气盛,总觉得要让它怕你,现在才明白,要让它服你。”
冬天第一场雪落下来的时候,我看见小潘把自己那件老羊皮袄披在了白马身上。马站在雪地里,身上的毛和羊皮袄上的毛混在一起,像一团温暖的云。小潘坐在马旁边的石头上,嘴里哈着白气,手里拿着个烤红薯,掰了一半,放在马嘴边。马闻了闻,伸出舌头舔了一口。小潘笑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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