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青网-中国知青网络家园

标题: 由网庆所看到的 [打印本页]

作者: 超然    时间: 2013-11-14 23:03
标题: 由网庆所看到的

 (本文仍将同时发在两个网的活动与交流版)

    上次发文《由网庆所想到的》是在网庆前的“敏感”期,被视为“干扰捣乱和来者不善”者是顺理成章的,还是风平浪静的时期发帖好。
    热烈隆重的五周年网庆活动圆满结束了!“它为网站增添了无比靓丽的色彩,为网站留下了珍贵的历史记忆。”;“五年之前仍在目,如今网庆感受殊,华彩乐章为知青,继续努力绘宏图。”;“中国知青网同仁和广大知青为中国知青的“后知青时代”谱写着华彩乐章,2013年11月1日在北京的庆祝大会就是明证。”
    一个网站,能举办近似全国调演规模的庆典活动,着实让人惊叹。这不仅需要组织者的精心策划和财力支持,更需要一大批志愿者的倾情付出,这在连续的《纪实》报道中得到了印证。知青中就是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在经历了大半生的磨难以后,心中仍然是没有“我”,只有“我们”,而且甘愿为“我们”而奉献!
    绝大部分与会者们来自京外。能够仰见楷模和精英,能够溶进旗帜的海洋,看得出他们的兴奋和满足。有如一场穆斯林的朝觐瞻礼,神圣、虔诚、忘我。这场盛会的经历会让老年的知青朋友们津津乐道很久,很久。
    网庆大会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新网在这一时期努力回避着“网庆”这个词语,尽管那场秋游活动从内容到形式无不在宣示着是一场网庆活动。30多辆车,这规模也不一般了,足见参与者的热心和组织者们的苦心。从论坛页面上矗立的40多座“高楼”,可以看到这群老人们内心的轻松和愉悦。
    无疑,秋游活动也是成功的!
    从网庆大会隆重的授旗仪式上,人们看到了“功成名就”的豪迈,也见证了网站的彻底转型。曾经的网庆会,尽管也会有嘉宾到场,但参与和活动的重心只能是会员和版主们,因为那时候,只有“论坛”工作是网站的核心内容。如今的网站已经站在了峰顶,跨省联合、溶入主流。要打破地域性、狭隘性的保守思路,要做全国知青的指挥部和大本营。要在有限的几年中,做大做强,建立辉煌!组建更多的联络站就是今后的中心工作。因为“中国知青网这个知青平台,一定会做为中国青年运动的代表和对现代化建设的有效贡献而载入史册。”(修改自网友回帖)
    看新网的《共同走过》版,有一种浓浓的情绪在里边,但愿客观能与情绪共存。那些图片和文字更像是一个“网史的展窗”,在描述着一段段或心酸或甜蜜的岁月。相信不久后,新网也会有类似的举措。两个网站的“并行”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种“博弈”还会持续,但不会持久。但如果有两部截然不同的《中知网》“发展史”并存着,是否会预示着更大的一场“论战”?相信时间会消磨掉双方的“斗志”,也相信展现的都是一段真实的历史。祝愿所有的知青朋友们珍重今天,其实大家心里都明镜一般:来日无多!
    某位网友在回帖中说:五年后的《中知网》“脱胎换骨”了。面对着看到的一切,我努力思索着“脱胎换骨”的全部含义,由此想到了很多的词汇......。
    物理学描述:外来粒子(最常见的是中子)轰击重的原子(主要是指铀或钚)而产生两个较轻原子的一种核反应形式叫做——裂变。当链式反应的能量释放为可控之时,就产生了核能源——造福人类;而当能量释放为不可控时,就是原子弹爆炸。2013年5月的中知网,发生了一场“核裂变”。谁是那枚“中子”?什么人充当了石墨和重水?又是谁控制着“镉棒”?时过境迁,不会有人追究了。
    在物理学的解释中,嬗变和蜕变是等效的。但在社会学或人文学的解释中,它们应该是有区别的。
    一个《中知网》完成了它的嬗变。以“论坛工作”为中心的管委会消失了;代之以一个平行主抓三项工作的常务理事会:论坛服务组,活动服务组,期刊编辑委员会。一件虚事两件实事,不用看工作分工就可以判断出“重心”在哪里。从目前的版主配备和版主管理可以得出结论:论坛帖的质量和数量都不会成为今后的“考核”目标了,只要维持论坛的存在就是完成任务。而按年度排列的知青旅游活动和联络站的具体工作都是要活动服务组去完成的,任重而道远。
    从“交流平台”到“物流平台”的彻底改变,是发生了性质上的改变,这就叫做——嬗变,当然也包括权力的嬗变。
    一个《中知网》完成了它的蜕变。
    没有了大旗的统领,没有了光环的照耀,摆脱了虚幻和束缚,回归到边缘人群的真实里,回归到自娱自乐的晚年中。不知道重新打造一个网站需要怎样财力、精力和毅力,但人们惊讶地看到:经过了6、7月那一段时期的茧封或是焰炼,完成的是一次化蛹为蝶的蜕变,是一次浴火重生的涅槃。
    无怪乎坊间有“传奇知老”的说法。他在07年对北知网进行了彻底的升级改造后悄然离去,北知网上至今还留着他的印记;五年后的中知网庆,他再一次悄然离去,留下了一组独特的在线图例;如今中知网孪生兄弟般的新网又诞生了,让人称奇!北京的四家知青网他均有“染指”,因为传说老知网的站长也受到过知老的点拨和教益。
    说起建网达人知老不禁想起了中知网的两位元老级总版,在网上看到了他们的照片。

 


    笑意写在每个人的脸上,两架轮椅置身在热烈之中,画面充满了温馨和谐。我愿意相信,这场面是他们自己的抉择。但是,如果换了我,只会做出另一种选择。因为,被欢笑但陌生的面孔围绕着的时刻,只会是生活中的一瞬间;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真诚的交流,是没有华彩的平淡,是余生的相拥相扶——一如五年来很多个难忘的日子,一如你们缔造这个网站时的初衷。

 


    网庆过去了,我看到了许多。朋友,你看到了什么?


作者: 吉无    时间: 2013-11-15 11:37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看照片有感

 

                                       他们对你显出了一片真诚。

                                       可是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感恩?

                                       过去的的时光网友抬着你,

                                       可在真理面前你却沉默不语。

                                       这张照片中有几人离你而去?

                                       哦,当初理事会的人在那里?

                                       我一遍遍地问着自己。


作者: 闲人一个    时间: 2013-11-15 11:50
我想,看过这篇主帖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做一下仔细的思考,认真领会一下超然朋友真正的含义......
作者: 抚琴听雨    时间: 2013-11-15 13:50
以下是引用闲人一个在2013-11-15 11:50:00的发言:
我想,看过这篇主帖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做一下仔细的思考,认真领会一下超然朋友真正的含义......

“从“交流平台”到“物流平台”的彻底改变,是发生了性质上的改变”


作者: 九月菊    时间: 2013-11-16 12:58
五年前的一天,刚触网的我和超然老师闲聊,超然老师告诉我:“龙行天下身体不好。....”从那天开始,我就尽自己的能力,照顾老龙,这些年了,是超然老师的那份关爱,让我走到今天,超然老师是真正的君子!谢谢您!问候嫂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3-11-16 21:11:02编辑过]

作者: 九月菊    时间: 2013-11-16 13:07

你们知道感恩就别封超然老师的帖子!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16 17:12
      看了上述的帖子,感觉同学老师们似乎对两位身体不很方便的人有一些抱怨情绪,我看大可不必。如果这次网庆的组织者没有安排我去接人,我对中国知青网的功臣们,几乎没有太多的接触,更不了解他们。    面对中国知青网的前世今生,我相信这些功臣们会有许许多多快乐的回忆和沉重而且痛苦的思考。我们都是60多岁的人啦,还能承受多少痛苦?更何况身体不好的朋友。我们没有权利折磨自己,也不要折磨他人,更不要折磨身体不好的朋友。人的一生,可能或多或少的关心和帮助过他人,这些,不应该成为获得回报的理由。每一个好人都应该有一个幸福的晚年,这是善良人的愿望,我相信也是大多数人的愿望。面对当今复杂躁动的世界,健全人都说不清楚,您希望让朋友说什么?
作者: 九月菊    时间: 2013-11-16 18:21
城乡大哥好,我和龙哥到今天也是好朋友,您多虑了!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16 18:41
     好,很好,非常好。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16 19:32
我不希望再看到屏蔽、删帖!
对于不同意见,随意使用屏蔽、删帖的办法只会使人反感,只会使管理效果适得其反!
难道前一阶段的“网震”的教训,又要重演吗???
记得曾经有网友说过——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
屏蔽、删帖不是保佑天不会塌下来的好办法,这种做法,已经证明是不得人心的。
只要不是触犯“七条底线”,就应该允许人说话,让大家来评判对与错,难道这也做不到吗?
看看中知网的标语:团结、民主、规范、正气。哪一条是靠屏蔽、删帖来树立、来维持的?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16 21:01
以下是引用二黑在2013-11-16 19:32:00的发言:
我不希望再看到屏蔽、删帖!
对于不同意见,随意使用屏蔽、删帖的办法只会使人反感,只会使管理效果适得其反!
难道前一阶段的“网震”的教训,又要重演吗???
记得曾经有网友说过——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
屏蔽、删帖不是保佑天不会塌下来的好办法,这种做法,已经证明是不得人心的。
只要不是触犯“七条底线”,就应该允许人说话,让大家来评判对与错,难道这也做不到吗?
看看中知网的标语:团结、民主、规范、正气。哪一条是靠屏蔽、删帖来树立、来维持的?

         我很赞成您的这个观点。


作者: 抚琴听雨    时间: 2013-11-16 23:02
以下是引用先乡后城在2013-11-16 21:01:00的发言:

         我很赞成您的这个观点。

 我很赞成您的这个观点。


作者: 抚琴听雨    时间: 2013-11-16 23:03
“吉无网友不过发了首感慨诗,却被“屏蔽”了,而天副理事长写的警言歪诗却不感“羞愧”。还好,吉无的小诗在新网这个楼中仍能让网友读到,是不是“违反了‘网七条’”。实话实说在旧网都已经不能包容,我想到一句成语,“问心无愧”,吉无的这首小诗显然写的问心无愧,但为何在旧网被屏蔽,是不是“问心有愧”,看来,只有天知晓了。”
   

作者: 想当年    时间: 2013-11-17 08:20
应该允许人说话,让大家来评判对与错,难道这也做不到吗?
看看中知网的标语:团结、民主、规范、正气。哪一条是靠屏蔽、删帖来树立、来维持的?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08:56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08:58
以下是引用二黑在2013-11-16 19:32:00的发言:
我不希望再看到屏蔽、删帖!
对于不同意见,随意使用屏蔽、删帖的办法只会使人反感,只会使管理效果适得其反!
难道前一阶段的“网震”的教训,又要重演吗???
记得曾经有网友说过——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
屏蔽、删帖不是保佑天不会塌下来的好办法,这种做法,已经证明是不得人心的。
只要不是触犯“七条底线”,就应该允许人说话,让大家来评判对与错,难道这也做不到吗?
看看中知网的标语:团结、民主、规范、正气。哪一条是靠屏蔽、删帖来树立、来维持的?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09:08

版主声明:

 

为了使“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平稳运行,使之健康发展。维护“东西南北大家谈”版这一知青朋友们勾通交流看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舆论平台,“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严格遵照“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执行落实,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我们的工作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并欢迎大家监督。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17 09:41
人家叫设字209为“老九”,我也称之为“老九”吧。
老九把我在新中网的帖子搬了过来,让我吃了一惊!
这意思是不是要告诉朋友们,我这是在搞“两面派”,这边说一套,那边又说一套?
看看我在新中网的帖子,那是建议对惯于穿“马甲”到处捣乱的人,一旦查实,立即封杀。这里谈不上什么“屏蔽、删帖”的问题。
看老九意思,是不是上面那几位都是“马甲”?如果都是“马甲”,老九的作为无可争议,他做了一件“大快人心”事;但如果不是“马甲”,这就不好解释了?
这里有必要讨论一下:《网监管理条例》是超版“监管”网友,还是网友监管超版?一件事的对与错,是超版说了算,还是网友说了算?是超版“服务”于网友,还是网友“听命”于超版等等?
事实是,这个专栏就是让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的,某个网友发布了错误帖子,版主应该听候网友的议论和举报,然后再根据多数网友的意愿来决定是否屏蔽或删帖,而不是仅仅依据个人好恶,无视网友的意愿,贸然屏蔽、删帖,造成大家对管理员的不满!
当然,老九不同意我的看法,那我就等于白说好了!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09:44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8:56: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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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09:44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9:08:00的发言:

版主声明:

 

为了使“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平稳运行,使之健康发展。维护“东西南北大家谈”版这一知青朋友们勾通交流看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舆论平台,“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严格遵照“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执行落实,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我们的工作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并欢迎大家监督。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17 09:45
 发帖心情Post By:2013-11-17 9:41:00

人家叫设字209为“老九”,我也称之为“老九”吧。
老九把我在新中网的帖子搬了过来,让我吃了一惊!
这意思是不是要告诉朋友们,我这是在搞“两面派”,这边说一套,那边又说一套?
看看我在新中网的帖子,那是建议对惯于穿“马甲”到处捣乱的人,一旦查实,立即封杀。这里谈不上什么“屏蔽、删帖”的问题。
看老九意思,是不是上面那几位都是“马甲”?如果都是“马甲”,老九的作为无可争议,他做了一件“大快人心”事;但如果不是“马甲”,这就不好解释了?
这里有必要讨论一下:《网监管理条例》是超版“监管”网友,还是网友监管超版?一件事的对与错,是超版说了算,还是网友说了算?是超版“服务”于网友,还是网友“听命”于超版等等?
事实是,这个专栏就是让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的,某个网友发布了错误帖子,版主应该听候网友的议论和举报,然后再根据多数网友的意愿来决定是否屏蔽或删帖,而不是仅仅依据个人好恶,无视网友的意愿,贸然屏蔽、删帖,造成大家对管理员的不满!
当然,老九不同意我的看法,那我就等于白说好了!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17 09:47
老中知网的优良传统,现在都被抛弃了!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09:55
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是制约加入到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的行为规范性条例。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在网上的行为规范必须在网站发布的行为规范内实施自己的网上行为。这一点在所有网站都是一致的。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09:58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8:56: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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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17 10:06
老九,你知道我为什么“吃惊”吗?
就是为你的所谓“行为规范”!
要是大家都像你一样“行为规范”,是不是整个中知网只剩下你一个人了???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17 10:14
老九,我劝你能拿一两,就拿一两,不要硬拿一斤,
拿不动岂不是太累人了!
请你好好想想。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0:15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9:58: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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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0:16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8:56: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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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0:17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0:20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9:55:00的发言:
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是制约加入到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的行为规范性条例。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在网上的行为规范必须在网站发布的行为规范内实施自己的网上行为。这一点在所有网站都是一致的。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0:31

 



作者: 九月菊    时间: 2013-11-17 12:19
209大哥刷屏,不好玩耶!
作者: 九月菊    时间: 2013-11-17 12:26

城乡大哥,二黑大哥好,看见你们和209大哥争论弊屏事情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以后一定小心点!

还有龙哥,我在新网已经道歉了,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17 12:42
以下是引用九月菊在2013-11-17 12:26:00的发言:

城乡大哥,二黑大哥好,看见你们和209大哥争论弊屏事情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我以后一定小心点!

还有龙哥,我在新网已经道歉了,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我相信你,也相信这里的同学们,相信大家是为了中国知青网好,我和任何人都没有什么争论。


作者: 想当年    时间: 2013-11-17 13:00
以下是引用九月菊在2013-11-17 12:19:00的发言
209大哥刷屏,不好玩耶!

  209首长,我可不是马甲,你可别屏蔽我呀?别跟二黑较劲了,要平和些。


作者: 想当年    时间: 2013-11-17 13:16
 209你太独行了吧,看看被你刷屏的会员说什么了你就屏蔽,你把中国知青网搞成这样还不死心吗?
作者: 楚山君    时间: 2013-11-17 13:37
    一处处被屏蔽的风景咋又出现了?这座楼被拆得支离破碎的,太不美观了!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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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平稳运行,使之健康发展。维护“东西南北大家谈”版这一知青朋友们勾通交流看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舆论平台,“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严格遵照“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执行落实,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我们的工作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并欢迎大家监督。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5:25
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是制约加入到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的行为规范性条例。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在网上的行为规范必须在网站发布的行为规范内实施自己的网上行为。这一点在所有网站都是一致的。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


作者: 楚山君    时间: 2013-11-17 15:34

 

我没说啥呀,咋把俺屏蔽了,看来这里又成为一道屏蔽风景线了。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5:36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15:25:00的发言:
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是制约加入到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的行为规范性条例。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在网上的行为规范必须在网站发布的行为规范内实施自己的网上行为。这一点在所有网站都是一致的。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


作者: 楚山君    时间: 2013-11-17 15:40
一处被屏锁定的风景,一座被拆得支离破碎的旧楼。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5:44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15:25:00的发言:
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是制约加入到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的行为规范性条例。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在网上的行为规范必须在网站发布的行为规范内实施自己的网上行为。这一点在所有网站都是一致的。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


作者: 想当年    时间: 2013-11-17 15:45
挥刀好过瘾啊!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5:46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15:24:00的发言:

版主声明:

 

为了使“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平稳运行,使之健康发展。维护“东西南北大家谈”版这一知青朋友们勾通交流看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舆论平台,“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严格遵照“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执行落实,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我们的工作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并欢迎大家监督。


作者: 天河水    时间: 2013-11-17 16:08

        请问设字209超级版主,我们作为会员希望知道在哪里能够学习到“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这个文件?

      万望赐教!


作者: 楚山君    时间: 2013-11-17 16:10
209又开始冒傻气了!屏蔽、删帖是你的拿手好戏!!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6:13

 

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

ttp://www.chinazhiqing.com/Article.aspx?opt=tzgg&id=8c240e22-2d2b-4987-a936-f3585ec3a69a

 

中知网网监组管理条例

http://www.chinazhiqing.com/Article.aspx?opt=tzgg&id=199a9ca6-fb85-4c7f-ba21-29bc46b9e46b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6:16
以下是引用楚山君在2013-11-17 16:10:00的发言:
209又开始冒傻气了!屏蔽、删帖是你的拿手好戏!!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6:22
以下是引用吉无在2013-11-15 11:37:00的发言: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看照片有感

 

                                       他们对你显出了一片真诚。

                                       可是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感恩?

                                       过去的的时光网友抬着你,

                                       可在真理面前你却沉默不语。

                                       这张照片中有几人离你而去?

                                       哦,当初理事会的人在那里?

                                       我一遍遍地问着自己。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6:30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17:23
中国知青网5周年网庆办得不好吗,是办错了吗?中国知青网5周年网庆从网庆内容到参加人数的规模都是中国知青网发展史上空前的盛会。中国知青网是赢得了全国知青广泛的赞誉和认可,这是不可否定的事实。今后中国知青网仍将沿着
团结民主规范正气的建网宗旨继续发展。
和全国各兄弟知青网站,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搞好合作共谋发展。对近日个别人在本版借中国知青网5周年网庆蓄意挑起事端制造混乱搞人身攻击等现象,本版仍依照网站条例进行处理。

 

作者: 共同    时间: 2013-11-17 19:13
支持!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17 20:42
看老九的意思,给老九提意见就是反对中知网了?
老九抖擞出来的“爆料”一点也不新鲜,这些根本就不构成对网友们实行“严管”的理由。
知老突然被撤职,激愤之下收回“捐款”的行为,确实有些不理智。但设身处地想一想,他想重开旗鼓,自己搞网站,没有钱不行,所以这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咱们老知青有俩钱不容易,这算不上“品质”问题吧?相反,知道他们要另建新网,主动退还了他们的捐款,这是中知网的大度,应该让大家理解,但现在却成为“兄弟阋于墙”的“秘密武器”,这至少有些不够光明正大。更何况知老的事就是知老的事,与我们网友们何干,却成为老九立誓“严管”的根据,这也说不过去吧?
至于吉无网友的帖子,一首诗抒发自己的想法,也没有说错什么,毕竟中知网分裂是事实,这种感慨人人都有,难道就不许说说?
这倒使我想起上个世纪30年代国民党实行“文化围剿”的历史,那是一个对人民群众实行“高压严管”的政策,动辄得咎,“天窗”白页随处可见,鸦雀噤声一片空寂,所以鲁迅称其为“最黑暗的”言论管制。莫非老九不知道历史上有过这回事,想搞一个“独创”给大家见识一下?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21:57
以下是引用二黑在2013-11-17 20:42:00的发言:
看老九的意思,给老九提意见就是反对中知网了?
老九抖擞出来的“爆料”一点也不新鲜,这些根本就不构成对网友们实行“严管”的理由。
知老突然被撤职,激愤之下收回“捐款”的行为,确实有些不理智。但设身处地想一想,他想重开旗鼓,自己搞网站,没有钱不行,所以这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咱们老知青有俩钱不容易,这算不上“品质”问题吧?相反,知道他们要另建新网,主动退还了他们的捐款,这是中知网的大度,应该让大家理解,但现在却成为“兄弟阋于墙”的“秘密武器”,这至少有些不够光明正大。更何况知老的事就是知老的事,与我们网友们何干,却成为老九立誓“严管”的根据,这也说不过去吧?
至于吉无网友的帖子,一首诗抒发自己的想法,也没有说错什么,毕竟中知网分裂是事实,这种感慨人人都有,难道就不许说说?
这倒使我想起上个世纪30年代国民党实行“文化围剿”的历史,那是一个对人民群众实行“高压严管”的政策,动辄得咎,“天窗”白页随处可见,鸦雀噤声一片空寂,所以鲁迅称其为“最黑暗的”言论管制。莫非老九不知道历史上有过这回事,想搞一个“独创”给大家见识一下?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22:02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17:23:00的发言:
中国知青网5周年网庆办得不好吗,是办错了吗?中国知青网5周年网庆从网庆内容到参加人数的规模都是中国知青网发展史上空前的盛会。中国知青网是赢得了全国知青广泛的赞誉和认可,这是不可否定的事实。今后中国知青网仍将沿着
团结民主规范正气的建网宗旨继续发展。
和全国各兄弟知青网站,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搞好合作共谋发展。对近日个别人在本版借中国知青网5周年网庆蓄意挑起事端制造混乱搞人身攻击等现象,本版仍依照网站条例进行处理。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22:04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10:31: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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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抚琴听雨    时间: 2013-11-17 23:03
以下是引用二黑在2013-11-17 20:42:00的发言:
看老九的意思,给老九提意见就是反对中知网了?
老九抖擞出来的“爆料”一点也不新鲜,这些根本就不构成对网友们实行“严管”的理由。
知老突然被撤职,激愤之下收回“捐款”的行为,确实有些不理智。但设身处地想一想,他想重开旗鼓,自己搞网站,没有钱不行,所以这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咱们老知青有俩钱不容易,这算不上“品质”问题吧?相反,知道他们要另建新网,主动退还了他们的捐款,这是中知网的大度,应该让大家理解,但现在却成为“兄弟阋于墙”的“秘密武器”,这至少有些不够光明正大。更何况知老的事就是知老的事,与我们网友们何干,却成为老九立誓“严管”的根据,这也说不过去吧?
至于吉无网友的帖子,一首诗抒发自己的想法,也没有说错什么,毕竟中知网分裂是事实,这种感慨人人都有,难道就不许说说?
这倒使我想起上个世纪30年代国民党实行“文化围剿”的历史,那是一个对人民群众实行“高压严管”的政策,动辄得咎,“天窗”白页随处可见,鸦雀噤声一片空寂,所以鲁迅称其为“最黑暗的”言论管制。莫非老九不知道历史上有过这回事,想搞一个“独创”给大家见识一下?

“那是一个对人民群众实行“高压严管”的政策,动辄得咎,“天窗”白页随处可见,鸦雀噤声一片空寂,所以鲁迅称其为“最黑暗的”言论管制。”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23:06
“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是制约加入到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的行为规范性条例。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在网上的行为规范必须在网站发布的行为规范内实施自己的网上行为。这一点在所有网站都是一致的。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

作者: 抚琴听雨    时间: 2013-11-17 23:11
以下是引用二黑在2013-11-17 20:42:00的发言:
看老九的意思,给老九提意见就是反对中知网了?
老九抖擞出来的“爆料”一点也不新鲜,这些根本就不构成对网友们实行“严管”的理由。
知老突然被撤职,激愤之下收回“捐款”的行为,确实有些不理智。但设身处地想一想,他想重开旗鼓,自己搞网站,没有钱不行,所以这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咱们老知青有俩钱不容易,这算不上“品质”问题吧?相反,知道他们要另建新网,主动退还了他们的捐款,这是中知网的大度,应该让大家理解,但现在却成为“兄弟阋于墙”的“秘密武器”,这至少有些不够光明正大。更何况知老的事就是知老的事,与我们网友们何干,却成为老九立誓“严管”的根据,这也说不过去吧?
至于吉无网友的帖子,一首诗抒发自己的想法,也没有说错什么,毕竟中知网分裂是事实,这种感慨人人都有,难道就不许说说?
这倒使我想起上个世纪30年代国民党实行“文化围剿”的历史,那是一个对人民群众实行“高压严管”的政策,动辄得咎,“天窗”白页随处可见,鸦雀噤声一片空寂,所以鲁迅称其为“最黑暗的”言论管制。莫非老九不知道历史上有过这回事,想搞一个“独创”给大家见识一下?


作者: 抚琴听雨    时间: 2013-11-17 23:13
以下是引用设字209在2013-11-17 21:5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二黑在2013-11-17 20:42:00的发言:
看老九的意思,给老九提意见就是反对中知网了?
老九抖擞出来的“爆料”一点也不新鲜,这些根本就不构成对网友们实行“严管”的理由。
知老突然被撤职,激愤之下收回“捐款”的行为,确实有些不理智。但设身处地想一想,他想重开旗鼓,自己搞网站,没有钱不行,所以这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咱们老知青有俩钱不容易,这算不上“品质”问题吧?相反,知道他们要另建新网,主动退还了他们的捐款,这是中知网的大度,应该让大家理解,但现在却成为“兄弟阋于墙”的“秘密武器”,这至少有些不够光明正大。更何况知老的事就是知老的事,与我们网友们何干,却成为老九立誓“严管”的根据,这也说不过去吧?
至于吉无网友的帖子,一首诗抒发自己的想法,也没有说错什么,毕竟中知网分裂是事实,这种感慨人人都有,难道就不许说说?
这倒使我想起上个世纪30年代国民党实行“文化围剿”的历史,那是一个对人民群众实行“高压严管”的政策,动辄得咎,“天窗”白页随处可见,鸦雀噤声一片空寂,所以鲁迅称其为“最黑暗的”言论管制。莫非老九不知道历史上有过这回事,想搞一个“独创”给大家见识一下?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23:13
“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是制约加入到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的行为规范性条例。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在网上的行为规范必须在网站发布的行为规范内实施自己的网上行为。这一点在所有网站都是一致的。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

作者: 抚琴听雨    时间: 2013-11-17 23:16
搞一个“独创”给大家见识一下?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23:17
“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17 23:23

      多次 看上述6页,感慨万千,感觉还是周秉和说的对,大家翻片吧,我希望有生之年能够看到全国知青都在一个网上玩,那该有多好啊。

       您看:习近平担心国家有亡党亡国的危险,我们一家人还在争争吵吵,不可笑吗。都是60多的人了,“让他一尺又何妨”。

       中国知青有一千多万,虽然每个人的经历,境遇,学识,秉性---不同,但是像丹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忽略一点又何妨?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23:24
以下是引用先乡后城在2013-11-17 23:23:00的发言:

      多次 看上述6页,感慨万千,感觉还是周秉和说的对,大家翻片吧,我希望有生之年能够看到全国知青都在一个网上玩,那该有多好啊。

       您看:习近平担心国家有亡党亡国的危险,我们一家人还在争争吵吵,不可笑吗。都是60多的人了,“让他一尺又何妨”。

       中国知青有一千多万,虽然每个人的经历,境遇,学识,秉性---不同,但是像丹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忽略一点又何妨?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7 23:25
“中国知青网论坛入网公约”和“中国知青网网监管理条例”是制约加入到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的行为规范性条例。中国知青网的每一位成员在网上的行为规范必须在网站发布的行为规范内实施自己的网上行为。这一点在所有网站都是一致的。维护好中国知青网论坛是我们大家共同责任。“东西南北大家谈”版的开设绝不是给某些个人不负责任地发表各种言论提供方便。对发表的不适当的帖,“东西南北大家谈”版将发现一帖处理一帖。


作者: 共同    时间: 2013-11-17 23:43

任何网站设置屏蔽这项功能都是网站管理的一项必要措施。

屏蔽要看屏蔽的是什麽帖子,无原则、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反对屏蔽没有道理。

今年中旬以前我本人和若干网友都被屏蔽过,甚至最终封了IP. 所不同的是,那时的管理员不同,也没有看见这位义愤填膺的同学说上一字半句反对屏蔽的话语。可见他的无原则还是有原则的,对屏蔽他有他的标准,可惜他忘了网站论坛的管理规则,希望他能好好看看规则,再来指责。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17 23:48
       您想讲道理?我看还是翻片吧。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17 23:51
     翻平喽,翻片喽!!!
作者: 共同    时间: 2013-11-17 23:59
我倒是想翻片,刚翻过去总有人翻过来。
作者: 吴为    时间: 2013-11-18 00:11
以下是引用二黑在2013-11-17 20:42:00的发言:
但设身处地想一想,他想重开旗鼓,自己搞网站,没有钱不行,所以这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咱们老知青有俩钱不容易,这算不上“品质”问题吧?相反,知道他们要另建新网,主动退还了他们的捐款,这是中知网的大度,应该让大家理解

 

我对这个“退还捐款”也有看法。既然是捐款,你给人家退回去,不是恶心人家捐款人吗。想当年,毛泽东困难时,也曾得到过别人的帮助,或者称为捐赠,也可以说是白给,反正人家是拿这钱打水漂了。可后来呢,几十年后毛泽东给人家还钱,说那钱是借的,多有情有义。

 

在讲究诚信的今天,退还多年前的捐款,不是说人家不守诚信,说话不算数吗。其实,与其是退还“捐款”,不如开一张同样数额的支票,加一张大大的奖状,再开一个隆重的表彰大会,敲锣打鼓的感谢人家多年来对中知网的支持,既有里子,又有面子。

 

老孔同志说,名不正则言不顺。退还捐款和表彰奖励,虽然钱数一样,可起到的效果截然不同。退还捐款完全没有考虑到人家的苦衷,虽然事实就是事实,可也太不给人家面子了。而表彰奖励,既顾全了人家的面子,没让人家落下悔捐的话把,还显示了中知网的仁义。怨不得二黑老兄有意见,我也有意见。

 

附:http://www.dongshihui.com.cn/Magazine/ArticleDetail/2238

 

【点到为止】谁知“悔捐”苦?
董事会杂志2008年第5期 - 专栏  字体:T | T

这些日子,“悔捐”成了众矢之的。但我想,若说企业“悔捐”都是沽名钓誉使然,恐怕也太绝对了


文/刘根生


想到“谁知‘悔捐’苦”?是因这些日子,“悔捐”成了众矢之的。

有报道云,“2008湘潭之恋”赈灾晚会现场共募捐1845.8万元。然而,晚会举办22天之后,湘潭市民政局又在媒体上宣布:慈善捐款实际到位只有1010.8万元,尚有800万元未到账。湖北省抗雪救灾晚会共接受捐款1.06亿元,一个月过去,实际到账为7000多万元。企业“认而不捐”情况在多个省市都存在。

这些消息曝光后,引起全国一片哗然。人们说:这些企业是把赈灾当作秀,只是图名声;“空头募捐”严重影响了慈善事业诚信度,影响了中国慈善业发展,也伤害了善良人心灵,损害了企业社会声誉;企业上演“捐款秀”,违背了诚信原则,是在逃避社会责任,这反映了少数企业在经营思想上的落后和短视。法律专家则表示,我国《合同法》规定,救灾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捐赠协议即使是口头协议也受法律保护。那些未兑现捐款企业与受捐单位已形成了法律上的赠与关系,应该依据条约履行合同。有些地方干脆说,对这些捐赠资金还不到位单位,将通过媒体被曝光。

慈善,是对他人的同情和关怀。对于困难群体,慈善是甘露;对于社会,慈善是希望。慈善可调节贫富差距时,使社会分配更趋公平,也使市场获得可持续发展条件。故而在发达国家企业家看来,参与公益事业是双赢之举:既帮助了贫困者,又扩大了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了企业形象。许多跨国公司,不仅把慈善行为看作是尽社会责任,更把慈善行为视为企业一种经营成本,视慈善为公司品牌关键组成部分。或许正因这些缘故或反差,“悔捐”现象才更令人无法接受。但我想,若说企业“悔捐”都是沽名钓誉使然,恐怕也太绝对了。其中是否有苦衷,值得深思。

有报道介绍了“2008湘潭之恋”赈灾晚会始末:今年雪灾发生后,湘潭市政府补贴全市特困户和低保户总共花费1100多万。对于“吃饭财政”的湘潭市来说,这笔“意外”支出让他们感到“雪上加霜”。于是,赈灾晚会走上前台。企业界人士坦言,在捐款前,有政府领导打电话给他们“做工作”。政府领导出面,不能不给面子,有些企业效益并不好,也只好硬着头皮捐款;有家民营企业副总经理说,“当时市领导希望我们捐100万元,董事长最后决定捐50万元,这笔钱肯定会到位。最近我们资金紧张,总不能不给员工发工资吧”;湘钢在今年雪灾中损失严重,但仍一次性认捐了500万。湘钢有关负责人说: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必须要与地方政府搞好关系。这次湘钢要建立一个废水循环处理系统,需要征地1800亩,如果不和政府搞好关系,项目怎么开展……有鉴于此,《新华每日电讯》刊文称:赈灾“捐款秀”,企业有苦衷。

中国传统商业,向来依附于官僚体制。故而传统商业既反对官僚体制压迫,又得意于这种压迫。因为这种压迫反过来又表现为一种保护性力量,使其有更多赚钱机会。只有当压迫过度时,商贾才会抱怨。这种传统,堪称一直传到了今天。一个优惠政策,能顶1000个机遇。优惠政策来自哪里?来自权力。所以搞政府公关,靠公关获取资源,向来是中国企业最热衷之事。曾有50多位企业家联合抗议,某“高峰论坛”主办方利用有领导人出席名义收取赞助费,要求大会主办方退回部分费用。原来有人利用企业家们喜欢与领导人合影赚取钱财,但那天领导没来,酿成了退款闹剧。“硬着头皮捐款”,是又一种表现形式。这种不合理政商关系不仅逼着企业有时不得不“打肿脸充胖子”,给中国企业健康成长蒙上了阴影,也在某种程度污染了社会风气。许多商业贿赂就由此而生。

健康政商关系应当是政府和企业各归本位,官与商在社会契约基础上分离,不必水乳交融。经营者追求企业家精神,靠企业家精神赢得发展,靠创新创优赢得市场。政府以“裁判员”和“守夜人”身份亮相于市场,而不能依据行政方式和高位强制而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在这种状态下,企业也才能更好地尽社会责任。即首先经营好企业,然后努力为慈善事业添砖加瓦。


作者为《南京日报》要闻部负责人,江苏省杂文学会副会长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18 13:02
吴为兄看重名义是不错的,但有时候名义也有不同,倒是应该有个区分。
譬如,创办知青网,需要钱,总得有个名义找钱吧?知青网开始时,也就是那么几个人,你一千、我一万地凑起来,给个名义,叫什么好呢?凑份子?投资?入股?认捐等等?还是“捐款”对路,而且好听。
现在我们知道,中知网能够举办如此盛大规模的网庆活动,仅只在“财政”方面也不像草办时那么捉襟现肘了,应该是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这其中,知老等人的贡献应该肯定。
中知网是公益性组织,不是盈利分红性质,而且是松散型的群众团体,所有“捐款”都是跟着捐款人走的,是为了办好知青网用的,不是说“捐”出去就拿不回来了,这与慈善捐款完全是两码事。
吴为兄说的“悔捐”,这种事确实是很多,但这种“悔捐”能用在知老这件事上吗?我想,区别还是很大的,那份老九提供的“退款协议书”复印件就说得很明白:感谢知老他们的贡献,支持知老他们创办新网。
是不是这样?大家可以回过头去再看看那份“协议书”?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18 13:47
以下是引用二黑在2013-11-18 13:02:00的发言:
吴为兄看重名义是不错的,但有时候名义也有不同,倒是应该有个区分。
譬如,创办知青网,需要钱,总得有个名义找钱吧?知青网开始时,也就是那么几个人,你一千、我一万地凑起来,给个名义,叫什么好呢?凑份子?投资?入股?认捐等等?还是“捐款”对路,而且好听。
现在我们知道,中知网能够举办如此盛大规模的网庆活动,仅只在“财政”方面也不像草办时那么捉襟现肘了,应该是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这其中,知老等人的贡献应该肯定。
中知网是公益性组织,不是盈利分红性质,而且是松散型的群众团体,所有“捐款”都是跟着捐款人走的,是为了办好知青网用的,不是说“捐”出去就拿不回来了,这与慈善捐款完全是两码事。
吴为兄说的“悔捐”,这种事确实是很多,但这种“悔捐”能用在知老这件事上吗?我想,区别还是很大的,那份老九提供的“退款协议书”复印件就说得很明白:感谢知老他们的贡献,支持知老他们创办新网。
是不是这样?大家可以回过头去再看看那份“协议书”?

       好像没有“退款协议书”。有一个“处理意见”,对那些中国知青网创建初期的功臣们所做的贡献,用“不可磨灭的贡献”给于充分肯定。这个意见,看那意思是共同商量的结果,不应该有对不对之说。


作者: 伊万    时间: 2013-11-18 14:12
以下是引用吴为在2013-11-18 0:11:00的发言:

 

【点到为止】谁知“悔捐”苦?
董事会杂志2008年第5期 - 专栏  字体:T | T

这些日子,“悔捐”成了众矢之的。但我想,若说企业“悔捐”都是沽名钓誉使然,恐怕也太绝对了

是悔捐吗?是否也可以听一听另一种说法?

 

http://www.chinazhiqing.net/dispbbs.asp?boardid=35&Id=4891


作者: 闲人一个    时间: 2013-11-18 14:44
   诸位知青同志们:网震也好,退捐也罢。事情已经过去了,为了中国知青这个名称,为了曾经有过的情谊,希望大家就不要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下去了,实在待不到一起,我们就各自关上门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还不行吗。作为一个小知青,闲人一个恳请楼上的大哥哥大姐姐把这个文题打住。不管是新网和旧网,大家都是知青,都曾是在那个年代的过来人,已经都是步入晚年的时候了,面对着剩下的这些有限的光阴,我们难道非得要把这一点时间再耗费在你争我斗的无聊当中吗?说句不好听的话,再过十年还有多少我们的知青战友还能在这里顶嘴较真吗......休止吧!
作者: 吴为    时间: 2013-11-18 14:51
以下是引用二黑在2013-11-18 13:02:00的发言:
 
譬如,创办知青网,需要钱,总得有个名义找钱吧?知青网开始时,也就是那么几个人,你一千、我一万地凑起来,给个名义,叫什么好呢?凑份子?投资?入股?认捐等等?还是“捐款”对路,而且好听。

 

二黑老兄上面提到凑份子,投资,入股和认捐,我的理解是,凑份子,投资,入股可以归为同一个性质,就是投资,而投资是追求回报的,当然回报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名誉,或者其它什么东西,在追求回报的同时,投资也承担风险。投资还有一个性质,就是一旦投资的人发现了更好的投资项目,或者因为什么原因,不想继续下去了,那就可以撤资,这是投资者的权力,天经地义。

 

可捐赠就不同了,捐赠是给出去不可以收回的,而且一定要是自愿的,否则就不是捐赠。这有明确的解释,大家可以查查捐赠的定义。当然捐赠的目的也可以为了获利,这种获利也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名誉,或是其它什么东西。只是当捐赠的目的是为了获利的时候,捐赠者发现没有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获得预期的利益,反悔要求收回自己捐出的钱,这就违反了捐赠的本意,也就是悔捐,是出尔反尔,不遵守承诺的行为。

 

所以,如果说是投资行为,投资者撤资是无可非议的。如果是捐赠,捐赠者悔捐却是不遵守诚信,不道德的表现,更不用说是多年前发生的捐赠行为了。

 

又看了一下209发的退款文件,上面清楚的写着“退回捐赠款代表”和“领还捐赠款人”,如果退还捐赠款还是捐赠者本人要求的,就更应了老孔同志“名不正言不顺”那句话了。这也是为什么我说与其“退还捐赠款”,不如改为物质奖励的原因。同时也说明,捐赠者本人也承认,当时确实是捐赠行为。

 

这是网上查到的一个退还捐赠款的帖子: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9430285&boardid=1

 

流星雨72 于 2013-8-14 12:41:45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提请值班编辑:此文非口水,请手下留情。(看后请帮忙去除此句,谢谢了)


    与质疑派谈规则:什么情况下捐赠款可以要回?

导言:凯迪网友顾志坚不幸身患肝癌,其友人在猫眼看人论坛呼吁朋友们予以借款治病。7月4日下午,刘异,以代理人的名义在顾志坚农行帐号上存了105元,并于当天声明:“捐的,不用还”,但两天后即后悔,要求倡议人退款。那么,刘异的退款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呢?下面先看一个实际判例。

某地召开村小危房改造筹款会,刘姓生意人表示捐2万元,并在捐款簿上签了名,但没给现钱。后来校方催要,刘姓生意人不耐烦了:“催什么催,没钱了,不捐了,你们只当我开玩笑吧!”

“玩笑是这样开的么?”。该小学校长一纸诉状将刘生意人告上法庭。被告刘召峰辩称:我当时看到许多人都在捐款,自己不捐感到不好意思,就随便说说一应付场面而已......。

但是,法庭审理后判决:刘生意人必须支付2万善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我的钱,你却做主了,这不是抢钱么?

原来,赠与是一种诺成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只要赠与人承诺,而受赠人实际接受,就达成了赠与合同,受法律保护。

现行法律将“赠款”分为两种,一种是公益性质的;另一种是私人性质的。

对于公益性质的赠与,只要作出实质性表态,就不得反悔。其法理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一)款规定(见下)。

如果,刘异当初是为了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而捐了105元,那么他在打款之时,就无法反悔了。因为,如果放任捐赠人出尔反尔,就会造成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法律必须作出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救灾捐赠管理办法》都只管辖此类公益性质的捐赠,而非私人之间的赠与。而且《捐赠法》和《管理办法》都没有对捐赠受益人约束的条款。这次朋友们借/捐款给顾志坚治病的行为,不属于社会公益性质范畴。所以,拿它们来约束非受赠人的感悟世外以及受益人顾志坚,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对于私人之间的赠与,法律允许捐赠人在财物发生转移之前反悔。其法理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刘异认为他当初的捐款不是出于扶危济困的社会公益,那么他的105元就属于私人之间的赠与。这就属于刘异和顾志坚两人之间并与他人无关的私事了。不但“资料”网友等质疑派无权干涉,感悟世外等倡议人也无权过问。

顾志坚在得知患癌之前确实说过“生活靠自己,民主靠大家,不接受一分钱捐款”之类的话。在7月2日之前,他也不肯接受朋友们的捐赠。

感悟世外等人的倡议书,所发出的邀约是请顾和顾夫人的朋友们借钱给顾治病。感悟等所承担的责任是,三年之后,当顾或顾夫人无力或不愿偿还借款的时候,负责代偿借款。顾夫人所声明的是,无全名和帐号的借款予以退回(这里是借款,而非赠款)。

但刘异,显然没有接受感悟世外等倡议人的邀约,而是自行发起了他本人向顾志坚赠与的邀约,并予以履行(假借顾代理人名义在顾志坚银行帐号存105元,当天还表示“捐的,不用还”)。或许刘异在存款之前已经看到感悟发出的“我们已基本说服顾先生和他夫人接受朋友们的捐助”的公开信息,或许刘异当时自认为顾志坚已经愿意或将来会愿意接受捐赠。而事实上,顾志坚的银行帐户接受了105元捐赠,顾志坚也没有另行声明拒绝。这说明,刘顾之间的赠与合同成立并执行完毕:刘异自愿丧失对105元的所有权,而顾志坚则获得了105元的所有权。

所以,在法律上,刘异已无权处置这105元,在规则上的,刘异无权要求退款。

刘异,无视感悟世外等人请朋友借款的倡议,自行与顾志坚订立并执行赠与合同,却到处缠着借款倡议人暨担保人讨要赠款,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

如果刘异认为感悟等倡议朋友借款治病是非法募捐或非法集资,甚至是合伙诈骗,那么应当向民政等有关单位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甚至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有关执法部门或审判机关没有判定倡议或收款非法的情况下,刘异无权要求退款。

当然,世间万物并非绝对。

请看下一个案例:

四川一对夫妇,月收入不足2000元,育有一子。芦山地震后,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妻子将家里所有存款约7万元捐给了四川慈善总会和中国红十字会。丈夫心急如焚,想要回这些钱给妻子治病。但有关方面回答,这需要法医鉴定书。在奔波20多天后,从华西法医鉴定中心拿到了鉴定报告:患精神分裂症,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两家慈善机构答应退款。

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者,无需承担行为责任。但刘异是已育有孩子的成年人,所以,刘家获得要求返款权利(即要求返还105元的权利)的唯一希望是刘异的法定监护人尽快拿到法医有关“刘异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鉴定报告。

    浏星雨

    于2013年8月14日
===============================
顺便带三句:

一句:ID为“资料”的凯迪网友为获得与人抬扛的资本,竟然在8月8日建议网友们往顾志坚银行帐号里打入”连打发叫花子都不够的“一块钱,并说:“他(顾志坚)可以想办法退换这一块钱捐款。”他在8月12日还发布了主贴《致顾志坚团队兑现诺言退款督促书》,竟然也获得一大帮子所谓的理性质疑者的支持。一群法盲,却口口声声“规则至上”,真的不知道这些人的脑壳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另一句:发生在公共场所的事情,并不一定是公共事件。一帮朋友在公园或大街筹划帮某朋友办喜宴,是私事,他们有权拒绝外人介入。感悟世外在凯迪呼吁朋友们借款给顾治病,并非进行公共慈善募捐。朋友舍借而捐,是他们自己的决定。你有权质疑是否非法勾当,但他们有权拒绝回应。若证据在手,理应报案。

第三句:一些小丑上窜下跳,世人同嫌。短短十余天,筹得几十万,足表人心。无论借款还是赠款,都是朋友们对顾志坚及其家人的爱心和支持,也是对感悟世外等倡议人的信任。顾家和倡议人有道德义务,尽力详解获款去向。一则给朋友们一个交代,二则给后继者带个好头。

此贴已经被作者于 2013/8/15 11:05:08 编辑过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18 17:58
以下是引用闲人一个在2013-11-18 14:44:00的发言:
   诸位知青同志们:网震也好,退捐也罢。事情已经过去了,为了中国知青这个名称,为了曾经有过的情谊,希望大家就不要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下去了,实在待不到一起,我们就各自关上门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还不行吗。作为一个小知青,闲人一个恳请楼上的大哥哥大姐姐把这个文题打住。不管是新网和旧网,大家都是知青,都曾是在那个年代的过来人,已经都是步入晚年的时候了,面对着剩下的这些有限的光阴,我们难道非得要把这一点时间再耗费在你争我斗的无聊当中吗?说句不好听的话,再过十年还有多少我们的知青战友还能在这里顶嘴较真吗......休止吧!

        非常赞成!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18 19:09
吴为兄的意见有道理,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捐赠出去的东西再要回来,确实有悖捐赠的本意。
但我觉得,这件事是老知青之间的问题,有必要拿法律去进行道德谴责吗?
捐赠也好,捐助也好,赠与也好,捐款也好,反正一个“捐”字就说明这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是一种善意的表达,是一种无私的帮助,是值得敬佩和赞扬的。
既然如此,人家已经说明这笔捐款另有用途,那么对此应该是谅解呢,还是找法院去打一场官司?
不管你怎么想,我认为,帮助是互相的,不能因为彼此之间有了矛盾,就忘记了甚至无视老知青之间的情谊!
况且,这里还有一句话说得明明白白:他们对中知网是有贡献的。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8 20:26
诸位知青同志们,为了中国知青这个名称,为了曾经有过的情谊,希望大家就不要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下去了,实在待不到一起,我们就各自关上门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做为本版版主,我赞同闲人朋友的观点,休止吧。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18 21:52
老九又说错话了。
我们不是个人意气之争,是共同参与中知网建设,怎么会“待不到一起”?
我不知道老九怎么理解“中知网建设”,但作为中知网的“超级版主”,说出“各自关上门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的话来,就有悖于中国知青网的办网宗旨!
这里的争议不是别人挑起的,而是对超版的屏蔽、删帖有不同意见引起的,仅仅一天的功夫,浏览量就超过2000多,说明大家都很关心这个话题,都很关心中知网管理层对这个事情的处理。
无可置疑,“大家谈”这个版块是整个网站出事最为频繁的,甚至是造成网站分裂的“肇事源”,这说明版主管理能力不足,需要管理层加强领导,特别是加强版主的管理能力。
有人提出,为什么三个版主只有老九视事,不见龙行先生和海亮出面?是不是后者被“架空”?
是不是真的如此?我不知道,但知道有点不正常,希望这种情况不要再继续了,请龙行先生和海亮重新主持“大家谈”吧!
如果我的想法不对,欢迎大家批评,我一定虚心接受!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18 22:23

诸位知青同志们,为了中国知青这个名称,为了曾经有过的情谊,希望大家就不要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下去了,实在待不到一起,我们就各自关上门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做为本版版主,我赞同闲人朋友的观点,休止吧。

 

这不仅是版主的个人观点,也是中国知青网网站早已阐明过的一贯观点。请二黑网友谨记。


作者: 吴为    时间: 2013-11-19 14:32
以下是引用二黑在2013-11-18 21:52:00的发言:
 
这里的争议不是别人挑起的,而是对超版的屏蔽、删帖有不同意见引起的,仅仅一天的功夫,浏览量就超过2000多,说明大家都很关心这个话题,都很关心中知网管理层对这个事情的处理。
无可置疑,“大家谈”这个版块是整个网站出事最为频繁的,甚至是造成网站分裂的“肇事源”,这说明版主管理能力不足,需要管理层加强领导,特别是加强版主的管理能力。
有人提出,为什么三个版主只有老九视事,不见龙行先生和海亮出面?是不是后者被“架空”?
是不是真的如此?我不知道,但知道有点不正常,希望这种情况不要再继续了,请龙行先生和海亮重新主持“大家谈”吧!
如果我的想法不对,欢迎大家批评,我一定虚心接受!

 

二黑老兄提到屏蔽和删贴,个人以为屏蔽和删贴的处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本人和其他多个网友就在小红柳说的“燕然通告”之后被无端的屏蔽,删贴以至于被锁IP不能上网,而且是背后悄悄进行的,表面上没有露出半点痕迹。记得二黑老兄当时还曾经为我们打抱不平,仗义执言,只是结果又如何呢?

 

事后,通过舞翩迁等的帖子,才知道当时不仅是我们网友,就连中知网理事长,副理事长等都被限制,无法行使职权,以至于最后不得不通过运营商收回网站的管理权限。这种我们,包括二黑老兄亲身经历过的屏蔽,对网站理事会到普通会员的屏蔽,说明了什么?

 

现在中知网管理层对所发生的一切采取沉默的态度,希望一切到此为止,既往不咎,大家重新开始。我虽然不同意这种做法,但是尊重网站管理层的决定,因此很长时间不再涉及这些是是非非,过去的就过去了。现在又涉及到屏蔽和删贴,那么就看看在这个楼里,都屏蔽和删了哪些网友的帖子。我做了个截图,应该包括所有被删贴的网友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网友注册的日期和发帖的数量。二黑老兄请注意这里面的马甲和前面提过骨灰级僵尸ID集体现身。

 

现实社会中有个说法叫“踢馆”,就是找上门来挑衅捣乱,让你不得安生。网络上当然也可以找上门来挑衅捣乱。如果你管理能力不足,无法制止,就搞你个一塌糊涂。如果你制止,包括删贴,屏蔽,就说你不民主,不尊重网友,同样搞你个一塌糊涂。如果一个网站不想被这些“踢馆”搞乱,应该如何处理?

 







作者: 吴为    时间: 2013-11-19 14:33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19 20:07
吴为兄:老九转变态度,我想是因为理事会的干预。
翻旧账,徒添烦恼,不如不翻;
不翻最好,但这就不能再用难以服众的老“办法”来对待不同意见的帖子。
这一点,恐怕连老九也心里清楚吧。
如此,咱们是不是也消停一下?

作者: 九月菊    时间: 2013-11-19 20:27
无为大哥好!我已经道过歉了,你们还想干什么?还让人家活吗?我不是马甲,我也层经是这里的版主
作者: 九月菊    时间: 2013-11-19 20:36
你见过用道歉来踢馆的吗?没事挑事吗?
作者: 九月菊    时间: 2013-11-19 20:43
你见过用道歉来踢馆的吗?没事挑事吗?
作者: 吴为    时间: 2013-11-19 22:56
以下是引用九月菊在2013-11-19 20:27:00的发言:
无为大哥好!我已经道过歉了,你们还想干什么?还让人家活吗?我不是马甲,我也层经是这里的版主

 

哈哈,九月菊老弟,首先声明,我没有说你是马甲。你误会了。前一个帖子,我说的是注册时间和发帖数量,从这个标准判断,你和吉无网友都不是马甲。你老弟再看看我的帖子,是不是这么回事?

 

老弟发过道歉的帖子?抱歉我没有注意。我只关注什么样的网友的帖子被屏蔽了,无法知道被屏蔽帖子的内容。至于道歉会不会成为踢馆的一种手段,那是另外一个话题。简单的说,在一定条件下,事情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另外,小声的问一句,老弟你为什么要道歉呢?

 

最后,谢谢老弟能够看完我的帖子,说明老弟对中知网的关心。也谢谢所有阅读这个楼里帖子的网友们,同样说明大家对中知网的关心,相信这也是中知网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发展到今天的原因。

 

记得鲁迅先生说过,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而且连眼珠也不转过去。遗憾的是,我自己没有做到这点。好了,既然二黑老兄说了,这就是我在这个楼里的最后一贴。


作者: 老四届    时间: 2013-11-19 23:20
以下是引用吴为在2013-11-19 14:32:00的发言:

 

二黑老兄提到屏蔽和删贴,个人以为屏蔽和删贴的处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我本人和其他多个网友就在小红柳说的“燕然通告”之后被无端的屏蔽,删贴以至于被锁IP不能上网,而且是背后悄悄进行的,表面上没有露出半点痕迹。记得二黑老兄当时还曾经为我们打抱不平,仗义执言,只是结果又如何呢?

 

事后,通过舞翩迁等的帖子,才知道当时不仅是我们网友,就连中知网理事长,副理事长等都被限制,无法行使职权,以至于最后不得不通过运营商收回网站的管理权限。这种我们,包括二黑老兄亲身经历过的屏蔽,对网站理事会到普通会员的屏蔽,说明了什么?

 

现在中知网管理层对所发生的一切采取沉默的态度,希望一切到此为止,既往不咎,大家重新开始。我虽然不同意这种做法,但是尊重网站管理层的决定,因此很长时间不再涉及这些是是非非,过去的就过去了。现在又涉及到屏蔽和删贴,那么就看看在这个楼里,都屏蔽和删了哪些网友的帖子。我做了个截图,应该包括所有被删贴的网友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网友注册的日期和发帖的数量。二黑老兄请注意这里面的马甲和前面提过骨灰级僵尸ID集体现身。

 

现实社会中有个说法叫“踢馆”,就是找上门来挑衅捣乱,让你不得安生。网络上当然也可以找上门来挑衅捣乱。如果你管理能力不足,无法制止,就搞你个一塌糊涂。如果你制止,包括删贴,屏蔽,就说你不民主,不尊重网友,同样搞你个一塌糊涂。如果一个网站不想被这些“踢馆”搞乱,应该如何处理?


 

吴为老兄说得好,我有同感。

本来中知网分裂后的一段时间,这里挺平静和谐的。自从中知网准备五周年网庆开始,一些人(包括一眼就能看出来的马甲)就跑到这儿来说三道四,也有捣乱的(明白人都看得出来)。据说北京现在有四个知青网了,大家喜欢哪个网,在哪个网玩儿的高兴,就踏踏实实的在哪个网玩儿就得了,何必跑到您不愿呆的地方,东家长西家短嚼舌头。人家网庆办的好办的差,您还费那个心干嘛。

我感觉中知网的管理层还是很大度的,和为贵。我同意上面几位老兄说得,咱们翻篇吧。除非您真是踢场子来了。


作者: 共同    时间: 2013-11-19 23:21

菊子是老妹,是位非常富有爱心、善心、热心、公心、良心的小妹妹。

当然我以为吴为称呼菊子老弟,一定是更加亲切的称谓了。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20 09:12
      昨天参加延河水小聚,没有看见真情年代,很是遗憾,她一再说:一定参加,因为有车友队的朋友在等待她;想去南方猫冬的朋友在等待她;很多网庆时没顾上说话的朋友在等待她,我也在等待她,非常想认识一下这位传奇女子。可是,她食言了,没有来,她病了,有朋友告诉我:她病了。我不知道她怎么就病了,也不知道她病的怎么样,我知道她一定是病的不能来了。我和众多的知青朋友希望她尽快好起来,尽快回到我们中间。
作者: 龙行天下    时间: 2013-11-20 09:22
只知道她住院了。手机也关机了。唉!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20 09:46
原本不想在这里再盖楼了,不过请老九放心,这个楼跟你禁止的不是一码事————
听说真情年代住院了,很担心!
希望中知网的领导代为转达我们的诚挚问候!
祝真情年代早日痊愈,重返我们的队伍中来!

作者: 设字209    时间: 2013-11-20 09:54

祝愿真情年代早日痊愈,感谢朋友们对真情年代超版的关爱。


作者: 闲人一个    时间: 2013-11-20 10:26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20 11:14
    龙兄一声:唉,尽在不言中。我们大家都体谅您,体谅真情年代。希望两位多保重。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20 16:50
以下是引用闲人一个在2013-11-20 10:26:00的发言:

      您的无语:此时无声胜有声!

      您的句号:代表大家的心声!


作者: 二黑    时间: 2013-11-20 19:15
哈哈,乡城朋友的马屁拍的好!
——说说笑话,别当真。

作者: 先乡后城    时间: 2013-11-20 19:45
     我也想拍你的马屁,又担心您怕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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