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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我们党一直将同志作为党内的统一称谓,用以表明党员之间一种纯粹的、志同道合的关系。党内互称同志,是党中央对党内生活的一贯要求和重要的政治规矩。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一大”党纲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意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均可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革命战争年代,党内党员之间不分职务高低一直以“同志”互称。新中国成立后,出于对毛泽东等领导人的尊敬,在党内的文件中出现了称呼职务的现象。1959年8月3日,毛泽东在致刘少奇、周恩来等人的信中,就党内称谓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建议:一律称某某同志。” 1965年12月中央专门就党内称呼问题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党内同志之间的称呼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后对担任党内职务的所有人员,一律互称同志”。1978年12月22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更加明确指出:“全会重申了毛泽东同志的一贯主张,党内一律互称同志,不要叫官衔;任何负责党员包括中央领导同志的个人意见,不要叫‘指示’。”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在党内所有党员尽管工作分工有所不同,都是平等的同志和战友,党内要互称同志,不称官衔。”中共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也将党的领导人称为同志。十八大后中央在对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期间中共中央制定的411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后,只有20件继续有效,这其中,就包括1965年《中央关于党内同志之间的称呼问题的通知》,可见党内互称同志既是传统,又是规矩。中央反复强调党内要以“同志”互称,这足以看出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它绝不是单纯的称谓问题,而是蕴含着党的原则立场和根本宗旨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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