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家母朱惠文大人传略 二○一五年七月至九月
七之五段、 1974年我们兄弟姐妹看到不少被遣送和下放到农村务农的人,户口已经迁回九江,也想将家父母和四、五弟的户口迁回九江,但一家4个人的户口,受制于当时有关机构问讯处告知的有关规定:“①家中有劳动力,在农村可以生活的,不能迁回;②家中有被监督对象,应在农村劳动改造的,不能迁回”。因此,大妹和大妹夫就想办法于1974年将四弟的户口迁到了大妹下放的地方-彭泽县湖溪公社湖溪大队林场;接着家母到老家,由家门亲戚,牌楼大队的大绪公带路,找家门亲戚,青山大队的书记德美公,大队长大木公,民兵连长德建公等人帮忙,将家父的户口迁到了老家九江县狮子公社青山大队(今之九江县狮子镇青山村),借此,感谢家门亲戚大绪公、德美公、大木公、德建公等人的帮忙。之后,家母和五弟的户口就符合迁回九江的条件,我们就及时办理准迁九江的证明。办好之后,1975年5月我到修水,将家母及五弟的户口迁回到九江市人民路156号。1975年6月以后,我找内弟李漳生帮忙找汽车为家父母搬家。之后,内弟找了两个司机朋友,他们开的是从修水运粮至九江并路过大路大队的挂斗运粮车。10月,二、三、四弟与内弟一道,将家父母的行李和家具放在运粮车的粮包上,从修水搬回了九江。借此,感谢内弟李漳生与他的司机朋友,帮忙我们及时地将家父母的行李和家具搬回了九江。借此,还感谢内弟李漳生在家父母携俩弟被下放至修水后,到修水看过一次家父母,并送了30斤粮票和8元人民币。
1975年家父母携五弟及二、三、四弟均住九江市人民路156号租赁的公房(滨兴房管所管辖)至1980年。期间(1)1976年我们以二弟的名字请求建房,很巧,要找的规划局人民路片区的规划员是我下放前的工作单位-九江市政工程队的老同事呂逢清师傅,感谢他的同情与帮助,我们就很快拿到建房许可证。1976年家父母在住地公房对面建房一间,1977年在旁边再建房一间,1980年在旁边的旁边再建房两间。因经济条件限制,1976、77两年建房,买的是九江砖瓦厂便宜的次品砖,用的是不花钱的石灰渣泥浆(九江化工厂的废料);以自己做为主,请人帮工为辅;建筑材料都是二、三、四弟用小板车拉回来的。(2)1979-1980年家母为近邻张师傅的铸造厂做存放、保管和收发铜材料的工作,有点收入可以改善生活。(3)1979年戴在家父头上很多年的政治帽子被摘掉,从此家父就可以凭一技之长大大方方地处方用药,治病救人了。
子南强2015年8月26日拜撰于九江市湖滨小区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