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的华西集团前身演变(3)
集团前身隶属单位排号序列最齐全完整的时期
七十年代初期,国家建委一局下放与四川省建设局合并后的四川省建筑工程局隶属单位是排号序列最为完整齐全的时期,所属单位有:省建一公司、省建二公司、省建三公司、省建四公司、省建五公司、省建六公司(均由原建工部一局的相应公司改名)、省建七公司(1971年从一局 二公司抽调力量组成)、省建八公司、省建九公司、省建十公司(均由原重庆2101公司力量组成)、省建十一公司、省建十二公司、省建十三公司、省建十四公司(均由原四川省建设局所属省建一、二、三、四公司更名组成)、省建十五公司(由原省建设局一公司三处、川东北指挥部合并组建)、省建十六公司(由原2101公司力量组成)、省安装一公司、省安装二公司(均由原一局安装一、二公司改名)、省安装三公司(由原重庆2101公司力量组成),省安装四公司(由安装一公司抽调两个建制安装队300余人,省安装二公司抽调七队和五队部分人员,省建十二公司抽调水电队300余人组成,驻南充)、省第一建筑机械化施工公司(由原一局机械化施工公司改名)、省第二机械化施工公司(由原重庆2101公司力量组成,后改称省土石方工程公司)。此时的省建工局有14万余人,其中固定职工9.3万余人,其他职工(含农民工)有4.7万余人。 两年后,省建工局所属单位又开始大变动:1972年11月,省建工局川建革(72)266号文决定:省建八公司与省建十六公司合并为省建八公司,公司机关驻重庆杨家坪。撤销省建十六公司番号。省建九公司与省建十公司合并为省建九公司,公司机关驻永川。撤销省建十公司番号,同年底,省建安装三公司与省建安装四公司合并为省建第三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公司机关驻南充,后迁重庆。撤销省建安装四公司番号。 1972年9月,国家建委以川建革施413号文通知:决定将支援“三线”建设的渤海工程局和华北工程局直属处施工力量调回辽宁和河北。调动范围限于1965年进川职工,大型机械设备原则上留给四川,12月底调动完毕。 1973年9月,国家建委以建发591号文通知:将一局直属的省建第二、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原西北二公司施工力量)调回陕西省,承建七机部063国防工程暨632项目施工任务(1973年11月19日调回陕西的川建二、七公司共同组建为陕西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省建二公司在川的任务(以九院系统为主)由二机部所属24建筑公司、23安装公司承担,省建七公司在川的任务(以西昌7201工程为主)由四川省建工局安排省建一公司进场接续施工。 1973年10月,国家建委110号文件决定:103指挥部三公司调动出川,迁往辽宁省辽河化肥厂承担国家重点建设任务(后在辽宁盘锦市建基地),该公司从德阳迁走后,省建工局川建函(73)188号文通知:决定调整局施工力量部署,省建三公司及所属企业由广元迁往德阳,公司机关设在原国家建委103指挥部医院大楼。原103指挥部三公司在德阳地区余留的施工任务移交给省建三公司继续施工,所有房产、土地亦全部移交给省建三公司。 1978年,四川省第十四建筑工程公司撤销,其施工力量大部分并入省建十二公司,其余组建局工业公司。1979年底至1980年初,在北京执行施工任务的四川省建五公司成建制划归国家建工总局第一工程局(驻北京)。原省建五公司番号撤销,在川余留队伍划归入省建十一公司代管。从北京自愿返川的原省建五公司职工由省建工局分散安排在川内多家公司。同年,省安装三公司又予以撤销,其安装力量大部并入省安装一公司。此时的省建工局系统有12万余人,其中固定职工7.2万余人,其他职工(含农民工)有4.8万余人。 (集团总部: 杨得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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