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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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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8 13:5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天山雄鹰 于 2015-1-8 13:57 编辑

   中文成语里面,形容口才好的人,常常用“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这类字眼。
   我觉得错了,这些字眼只能说明这个人“话多”。“话多”当然不等于“口才好”。更多时候,“话多”等于“口才差”“讨人厌”。
   古时候,有个皇帝问他的御厨:“什么东西最好吃?”御厨回答:“启禀皇上,‘饿’最好吃。”皇上听了,先是一愣,然后欣然领会,笑着赏赐了御厨。
   你一定像这个皇帝一样,体会过饿得半死时,猛吞一碗泡面,觉得泡面奇香无比。等到下次半饱之时,如果勉强吃同一牌子的泡面,就会觉得那泡面味道很不怎么样。对于食物,我们食量有限,肚子一旦被塞满,就不觉得食物美味了。同样,对于别人说的话,我们也食量有限,遇到滔滔不绝的人,用一堆废话把我们塞到撑,那么不管接下来对方说出何等的金玉良言,我们也是听不进去了。
   有不少妈妈被小孩子嫌“唠叨”“碎碎念”,结果妈妈提醒的金玉良言都被小孩当耳旁风。等到真的发生了不好的事,妈妈免不了再补上一句:“你看,我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吗!”这时小孩一定更加火大,自己已经跌了个狗吃屎,还要被老妈在后脑补踩一脚,当然火大!
   对于这些妈妈,我也只好提醒:话多就是会失效!如果你就是忍不住凡事都叮咛三四遍,那我的建议是:你起码和孩子定下一个“最高等级”的约定。比方说,真正严重的、一定要听进去的事,由妈妈写字条放在孩子书桌台灯的灯座上。妈妈可以让孩子知道,以这个形式出现的叮咛严重程度最高等级,但一个季度别超过一次,就像电影里狄仁杰拿着先皇御赐的铁锏去规劝武则天这种事,千万只能偶一为之,多做就失效!
   忍不住唠叨的主管们也最好能斟酌区分自己话语的轻重缓急,真正严重的事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简明扼要地交代,并请对方回复确认收到,留下白纸黑子的证据。至于嘴上控制不住的那些废话连篇,就最好是默许这些废话将得到废气般的待遇,任由同事左耳进、右耳出吧!
   如果不想让自己长篇大论半天,到头来仍被忽视,那就先在脑中把想法整理好,再简明并郑重地告知对方,别再被“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这样的成语误导了。别让自己的话掉了一地也没人接,变得不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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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9 08:29:48 |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话爱唠叨,
其实这样很不好,
没人爱听絮叨话,
还是精练为最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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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9 12:51:48 | 只看该作者
           问好龙超版,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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