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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土红心》北大荒纪实--贼过了三年不打自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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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5-7 17:5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穆小芒 于 2017-3-18 17:31 编辑

雨衣里的秘密
    雨衣里藏东西了,没错,是鱼!
    弟兄们去偷鱼也是没办法。首先是求鱼者众,特别是咱下乡的同学,在团部的,在其他连的,一个电话过来:“XX,嗨,弄两条鱼来。”到别的连队去玩,也不能空手去,总得拎点东西吧。带什么,横竖不能扛一袋大豆或半袋子小麦过去吧,这东西谁那儿都有。要真这样就热闹了,北大荒的道上,一个两个全都是扛麻袋的,乱不乱哪!得拿点特别的,别人没有的,我们脸上也光彩,人家也惦记着新鲜货,这就是“鱼”。只有打鱼队有,蝎子巴巴 -- 独(毒)一份儿。
    在一般情况下,弟兄们能买还是去买,因为鱼很便宜。可有时候不得不违法是因为,花钱买不到鱼。这得说怪鱼业副连长,也就是我们“挠力河联合舰队总司令”,绰号“耙子”,是耙钱的耙子。说他在过秤称鱼时可丁可卯,不让秤,不打高秤杆子,而得下的绰号(见《耙子连长》)。我们想买,并不想偷,但他不卖。因为他不得不应酬上面什么师里、团里的,每天打点儿鱼根本对付不过来呢。所以,偷鱼多少是不得已而为之,是被压迫的,出发点也还是好的,在今天还具有反腐的意义。还有,在那个基本是共产主义的年代,人都是组织的,国家的,拿自个家点儿东西挺自然的。当年不是有个顺口溜吗“党是母亲国是家,没钱找妈要、没东西从家拿!”
    有人可能会说,你们打鱼,弄两条鱼有什么大不了的。各位,你们是没偷过,偷鱼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耙子连长,天天盯在梁口上。每条船回来,他都第一个过来,看看捕了多少。鱼少了,那脸蛋子能耷拉到水面上。
    想要在耙子连长眼前把鱼弄走,没点李玉和把密电码藏到饭盒的智慧和机敏还真不行。能划船捕鱼时,天气已够热,都是单衣单裤,甚至光膀子。哪儿鼓鼓囊囊一眼就看出来了。最好的道具就是雨衣了。谁让“天有不测风云”呢,我们必须带上雨衣。顺水推舟,演一出“袖里乾坤”了。        
    看到各位满面春风,大块朵颐时,“谁知盘中鱼,条条皆辛苦”的诗句悠然浮现出来。三只手的事儿多是不得已而为之,天天整还了得?!唉,干什么都不容易啊!做人难啊!

鸡是如何变成“地鸟”的
    鸡是如何变成地鸟的。这个问题特复杂,牵扯到“动物分类学”、“哲学”、“法律学”、“地缘政治学”等多个学科。还是先看看发生了什么事,这样可以有案例来进行分析。
    事情并不复杂。一天,我们隔壁宿舍的上海宁突然忙碌起来,晚上从那屋飘来阵阵扑鼻的香气。当时,人的鼻子不说比狗鼻子灵,至少也差不多少。我们立即以各种理由进他们屋进行考察。嘿,这群上海宁居然在吃鸡!
    象我们这些多次跟纪检委打过交道的人,立刻感到有蹊跷。那种直觉和敏感不是从脑子里反映出来的,而是从胃里。
   “说,怎么回事?”
   “傻斯体?(啥事体)”
   “什么‘傻斯体’‘真丝体’的,这只鸡,鸡体是从哪儿来的?”
    他们到也不在乎,说是去某连玩,回来时在村边上抓的。
   “好,你们敢偷老乡的鸡?”
   “不,不是。这鸡在村子外面挺远的。不是在村子里弄的∙∙∙∙∙∙”
   “等等,你们说这鸡不在村子里,在外面,嗯,有点意思,有意思。”
    上海宁看我们不再追问了也挺高兴。我们当然毫不客气地坐下来,跟他们一起检查了那只鸡肉的质量,不错,蛮鲜的!他们也没什么好瞒着的,也是合盘托出。
    其间,我们进一步讨论了:鸡,远离了村子还受不受保护的问题。有如下几个命题:
    一、鸡,当然也包括鸭,如果远离了村子,自己去找食,那就不能叫“家禽”了。因为它们已和饲养者脱离了从属关系。
    二、既然不是家禽,那就应是“野禽”。野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换句话说,是可以被“处理”的。我们挺注意使用和挑选更合适的词,别总是什么“偷”,“拿”、“顺”、“借”的,不文明。
    三、既然是野禽,那就不能再叫“鸡”或“鸭”,容易引起误解。对于这一新的物种,我们决定叫“地鸟”。称为“鸟”,表明其已不属家禽,加“地”说明虽是鸟,但活范围主要是在地上,特征也清楚了。
那天还讨论了,村子的领土范围,经济区,处理地鸟的必要装备,如:硬头皮鞋,够大的书包,等系列重要议题。
    但我们对地鸟并不感兴趣,因为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到手更具吸引力的东西(见《北大荒美食》),而且是自动送上门的。另外,我们也有个原则,老乡的私人东西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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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5-8 08:20:01 | 只看该作者
当年为了朋友需,
偶而也得偷一气,
雨衣里面藏赃物,
鸡改地鸟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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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18 17:36:22 | 只看该作者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6-5-8 08:20
当年为了朋友需,
偶而也得偷一气,
雨衣里面藏赃物,

唉,当小偷也不容易啊!理解万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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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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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7-3-20 15:37:01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也有个原则,老乡的私人东西不能碰。”有同感。当年流行的说法是“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拿的东西当然是公家的,私人的东西不能乱拿。我们村基本上是稻田,也有少量的旱地,有一年生产队种西瓜。瓜地距离村庄近千米,瓜熟了无人看守。夜晚时分有人结伴前往瓜地吃瓜,而且吃得心安理得,不想销毁证据,留下一地西瓜皮。用当地人的话说,是吃阿公的。后来改种红薯之类的粮食作物,就没有大家拿的现象发生。我们村家家户户大米都吃不完,谁还有闲情逸致去地里黑灯瞎火地挖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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