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行先生说得不错。
中国的经济基础决定了中国农业发展的模式,这是不能生搬硬套的。
美国的农业是以它的雄厚的工业规模为基础而逐步发展为现代农业生产模式的,所以它的农业生产能够达到一个人养活几百个人、甚至几万个人的能力。
中国从建国开始,就大力发展集体农业,从农业互助组起始,继而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直到人民公社,在一个工业基础薄弱、社会生产力落后、生产资料水平低下的这样一种状况下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农业,只用了短短的8年时间,就将中国农业的整体水平提高到集体化的程度,这也是难得的一项伟大成就了!
农业集体化的道路走得太快,铺的面太广,必然是欲速不达、适得其反,所以需要收一收步调,而收一收步调就是“包产到户搞单干”。
这算不算走回头路,搞历史倒退?至少毛泽东就坚决反对。
毕竟我们已经走到这个地步了,再回过头去重走,这算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呢?搞互助组的时候,正是土地改革,把土地分给农民。搞改革开放,却把集体的土地再分给农民,现在又搞出“土地流转”的名堂,据说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关系。
从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而言,你觉得现在是进步呢,还是退步,或者是毁灭呢?
中国是个大国,各地情况不同,应该有一个多元发展的模式,把“小岗村”作为中国农业发展的唯一选择,本身就不合适,更何况这个模式不是以“集体化”作为方向,更没有强大的工业和科技力量作为支撑,如果想让它取得如同美国个体农庄那样的生产成就,也更是望尘莫及、匪夷所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