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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西荆村民 于 2016-2-22 00:09 编辑
李定国与销售商经过洽商,草拟了一份《代理销售合同》,主要内容是:
1、甲方:广东xx商贸有限公司;乙方:北京立新校办工厂。
2、甲方受乙方委托全权代理销售“天天牌汽车擦拭抓”。代理范围:广州市。
3、本期订货量4万只,单价21元,总货款84万元人民币。
4、甲方预付定金26万元。其余货款在货到之日起,6个月内结清。
5、供货时间:x年x月x日之前。以到站货单为准。
6、运输费乙方承担。
……
做为厂长,蓬勃看过这份合同之后,提了三条意见:
第一,代理商压价太低,应调整到销售单价23元比较合理;
第二,6个月的结账期有些长,应该一月一结,6次结清;
第三,26万元的预付定金太少,调整到36万元相对合理。
李定国又与代理销售商谈判,代理商终于做出一些让步,对合同进行了修改:将单价改为22元;销售总金额88万元;定金改为30万元;余款结账改为每月一结,6个月结清。
合同满意了,剩下的工作就是校办工厂如何按期交货?4万只,那可是原先产量的20倍呀!
利润虽然被代理商砍去了不少,但是销量大了。6个月能挣二十多万的纯利,平均每个月三万多,对这个小校办厂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
李定国第一次出手就拿到这么大的订单,非常兴奋,他甚至向工作单位请了病假,把全部精力放到突击完成4万只“汽车擦拭抓”的生产上。
用手工在“穿线盘”上穿棉线绳这道工序,是影响生产速度的瓶颈。蓬勃除了招来一批临时工,还把岳父岳母以及他们的邻居发动起来,把穿线活拿到家里干。反正是计件工资,大家乐得其所。
棉线浸油这道工序是由李定国亲自把关。干了几天,蓬勃发现,浸满柴油和上光蜡溶剂的棉线虽然经过甩干机甩干,可是晾晒的时间仍然很长。于是向李定国建议:用喷雾器将溶解液均匀喷到棉线上,省去甩干工序,直接晾晒。因为喷雾量可以控制到最佳,所以既节省时间,也降低了成本。李定国用这个方法一试,果然效果很好,加工速度大大提高。
经过一番加班加点的努力,4万只汽车擦拭抓终于完成了。把它们分装到5000个纸箱,用了两个大号集装箱才把货物发出。总算舒了一口气。
此时蓬勃的校办厂什么也不能干了,因为他已经把流动资金花得“爪儿干毛净”,所剩无几。
李定国也把家底掏光,还跟朋友借了许多钱。
发货之前,蓬勃掐着手指头计算天数,全力以赴地赶工期,生怕误了发货时间。
现在货物按时发出去了,蓬勃不但高兴不起来,反而心中充满失落。
也许是他第一次做这么大的生意,心中没底吧?
也许是因为这单生意违反了他向来办事严谨,“不打无把握之仗”的原则,第六感觉发出的恐惧信号吧?
总之,他似乎突然丧失了全身的功力,即将束手就擒。处于这样被动的境地,他只能期盼着30天之后第一笔货款能够如约到账。
可是,一个月过去了,不见货款回来。
蓬勃有一种不祥之兆。李定国也来到校办厂找蓬勃商量怎么办?
蓬勃着急地说:“还能怎么办?赶紧的去广州,找那个代理商催款!”
李定国急忙南下广州催款去了。
半个月之后,他灰头土脸地空手而归。
他根本就找不到那个代理商。那个什么商贸有限公司也不存在。他赶紧到货运站追查货物,那两大集装箱的货物在一个月前就被提走,也和商贸公司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个精心策划的大骗局,给蓬勃和李定国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李定国倾家荡产,债台高筑。为此,他老婆弃他而走。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家庭的破裂,使他从此一蹶不振。
蓬勃的校办工厂大伤元气,再也没有能力运转下去了。
“这简直就是诈骗!在咱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还是有王法的。”想到这儿,蓬勃来到公安局海淀分局报案。
接待他的干警笔录了案情说道:“别太着急,等我们研究一下,两天内给你答复。”
当蓬勃拿到答复时,有些失望。
答复是这样的:“事主所述案件属于经济纠纷。请按法律程序,由人民法院审理解决。”
看来,还要打官司。
打官司,就得请律师。于是蓬勃踏进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当他看到墙面上的收费标准时,犹豫了。
上面写道:“律师咨询费:30分钟以内每次50元;律师受理费:经济纠纷根据案情、涉案标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比率收取……”
想了一会儿,蓬勃决定先咨询一下。
花了50块钱,律师张开了“金口”,吐出了“玉言”:“根据案情分析,被告不是本市人,且身份和驻地不详,可以肯定本案属于异地诉讼,而且是复杂案件。因此代理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涉案金额58万元人民币的15%。另外还有涉案金额2.5%的法院诉讼费。”
收费标准搞清楚了,蓬勃还有更重要的问题要问:“请问,这个官司我们能不能打赢?打赢之后能不能马上拿到钱?如果没有打赢,或者是虽然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那么律师代理费是否能够退还?”
咨询律师微笑道:“对不起先生,已经过去30分钟了。请到收银台付50元,我可以回答您。”
哈!真是个铁面无私的律师!没辙,只好再掏50元吧。
律师再张“金口”道:“抛开法院受理和审理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本案原告方是可以胜诉的。但是即使胜诉,若被告拒不执行判决,原告还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向法院提交必要的可以执行的条件,比如被告的银行账号、固定资产等等。
再回答第二个问题:关于律师代理费,我们这里是在签订《律师代理合同》时,一次性全额缴清。无论胜诉还是败诉,均不退还。”
蓬勃这一趟律师事务所,是兴兴而来,泱泱而归。58万货款还没有追回来,又要掏8万7千元的律师费和1万4千5百元的诉讼费。如果最后58万要不回来,这10多万又打了水漂儿,那就更惨啦。
思前想后,蓬勃决定不请律师,他要自己去打这场官司。
一纸诉状递上广州市人民法院。还好,法院只收了100元的受理费,待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再交诉讼费。
15个工作日之后,蓬勃收到的是“不予受理通知书”。理由是:“缺乏被告身份、长期住所等要件。”
蓬勃傻眼啦。被告的身份本来就是假的,天知道他的长期住所在哪里?
蓬勃幸亏没有请律师,否则那8万7千元肯定打水漂儿了。
蓬勃始终想不明白的是,明摆着的一桩诈骗案,公安局为什么给定性为“经济纠纷”,推给了法院;法院又以被告的行骗手段——隐瞒了身份为由,不予受理。犯法的人逍遥法外,被害的人告状无门。不是说,现在是个法制的社会吗?
谎言!蓬勃把“不予受理通知书”撕得粉碎。
然而在广州,那被骗走的4万把“汽车擦拭抓”并没有消失,它们变成了骗子的财富,后来进而被许多厂家仿造,并且被所有汽车司机所接受,取代了鸡毛掸子。
数年之后,不同形式的“小墩布”在国内遍地开花,成为每车必备的清洁工具。更多的人靠卖“小墩布”发了财。
“小墩布”在汽车专用清洁工具方面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市场。
李定国的理想终于实现,但他自己不但一无所获,而且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现在,“天天牌汽车擦拭抓”也许在李定国的后车箱里还能看到。他把它当成纪念品,一直保留着。
一个以美好愿望开场,以噩梦收场的李定国,又给蓬勃上了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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