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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之六:
“的”、“地”、“得”不应乱串岗
“的”、“地”、“得 ”在文章中充当结构助词时除了读音相同(均读轻声de)之外,各有各的作用。
许多文章和一些影视剧字幕中,三字混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大多为“的”字“鸠占鹊巢”,占据了“地”和“得”所应处的位置。
一般说来,“的”、“地”、“得”作为结构助词,分别是句子成分中定语、状语和补语的标志。
“的”在句子中用于定语和中心词[主语和宾语]之间,例:“我们的祖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
“地”用于状语和中心词[谓语]之间,例:“我把东西轻轻地放下”。
“得”用于中心词和补语之间,例:“这件事你办得好”、“这个字写得真漂亮”。
定语是名词的修饰语,因此“的”一般要用在名词[或名物化了的动词、形容词]前面。也就是说,在名词[含名物化的动词和形容词]充当主语和宾语时,其结构助词一定要用“的”;
状语是修饰谓语的,而谓语一般由动词和形容词来承担,因此,“地”一般用在动词、形容词的前面。也就是说,在动词、形容词充当谓语时,它和前面状语之间的结构助词,一定用“地”;
补语是谓语后面的附加成分,谓语后如补充说明而用结构助词,一定用“得”。
“的”、“地”、“得”不要“乱串岗”了,应在自己的位置上恪尽职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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