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意识能够化解伦理难题,但让临终者“尊严死”仍缺制度支持 权利意识可以消解伦理难题 伦理观念的影响虽然深远,但不意味着不可改变。随着时代的进步,临终者“尊严死”的权利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病人家属也认识到“生前预嘱”并不与“孝顺父母”或“家庭观念”相违背。目前,即使在孝文化和家庭观念也较强的一些东亚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和香港,生前预嘱和缓和治疗已经非常普及,日本99%的人都会通过“缓和医疗”步入死亡。 随着国人个人权利意识的提升,“有尊严的死去”的权利意识也开始萌发。“选择与尊严”是一家致力于推进“生前预嘱”和“缓和治疗”的中国网站。据网站的创始人罗点点介绍,2011年,在网站上注册填写生前预嘱的人仅有198例,到了2015年,填写人数已经增加到近2万例,并且已经有人用生前预嘱和医生和家人沟通,表达自己的意愿,最终平静离世。 罗点点认为,这说明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这种死亡观点,面对死亡更坦然,更理性。 “尊严死”所需的缓和治疗支持短期内无望 2014年,《中国医学伦理学》发表了一项关于恶性肿瘤患者家属对“自然死亡”认识的分析报告,报告选取了广东三个地区的5医院(其中一所有李嘉诚基金会设立的宁养院,可进行缓和治疗)。报告显示,进入宁养院的肿瘤患者家属对缓和治疗充分肯定。在没有进入宁养院的被调查者中,没有听说缓和治疗以及听说过但不了解的比例高达97%,而其中近60%被调查的患者家属认为对于末期患者应该对症治疗,减轻疼痛,仅有28.3%的家属选择了“采取最先进的治疗手段治疗”。 这个数据表明,尽管孝道要求子女选择“尽力治疗”病人,但只要不把“是否应尽量延长病人生命”这一点凸显,绝大多人也是认为“减轻疼痛”是可以算作尽力治疗的。如果缓和治疗的机构更充足,宣传更得力,选择这一疗法的患者和家属很可能会大幅增加。 但现实却是,我国很多类似宁养院的临终关怀机构是民营的,在大多数地区缓和医疗也未纳入医保范围。全国政协常委、香港医管局前主席胡定旭就认为,目前大陆地区的缓和医疗几乎还是空白,医学院还没设立独立学科,医院还没有缓和医疗病房,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对于获得支持,他也感到悲观,“现在医改有很多问题,对卫计委来说,缓和医疗估计不是最重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