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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回忆文集《砺炼华年》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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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4 22:49:47 | 只看该作者
雾梦 发表于 2016-3-4 22:37
为老三届——中国最有担当、最能吃苦耐劳、最有奉献精神和广阔胸襟的一代!点赞  ...

”中国最有担当、最能吃苦耐劳、最有奉献精神和广阔胸襟的一代“,这是老三届共同的符号。谢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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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5 09:26:36 | 只看该作者
千辛万苦进一中,
一场文革刮了风,
广阔天地经磨炼,
三年成就自豪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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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5 14:13:54 | 只看该作者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6-3-5 09:26
千辛万苦进一中,
一场文革刮了风,
广阔天地经磨炼,

农村艰苦的磨练,在我们老三届一生中所起的作用是是毋庸置疑的,本文作者回城后成长进步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请看作者的后续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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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5 14:43:25 | 只看该作者
大型回忆文集《砺炼华年》连载之八   

别样年华(二)
   
  张佑相

不是英雄,更不是狗熊
1971年9月,我到抚顺市301厂报到,被分配到108车间电修工段大修一班当电工。有过下乡经历,使我倍加珍惜这份工作。因家住市内距厂址远,上下班要挤两个多小时公交车。但我每天都比别人早上班,晚下班。虚心向师傅学技术,脏活累活抢着干,年年被评车间或厂里先进个人。1973年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并被选为工段团支部书记、车间团总支宣传委员。做大庆式工人,当企业主人,成为我的努力目标。经常组织团员青年学雷锋,义务劳动,修旧利废和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师傅们的好评。
1974年初,全厂开展劳动竞赛评比。因为厂里准备的奖品比历年优厚,评比中出现了互相竞争的现象,影响了团结和协作关系。经了解,很多车间都有类似问题出现。竞赛评比,本来是为促进学先进。可为什么出现了事与愿违的问题?我是党员,有责任提请厂党委重视并解决。1974年2月,我给党委写建议信,提出在适当的物资奖励的同时,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防止影响团结,影响协作和生产问题。该建议信由车间党总支转交到厂党委。这本来只是一个党员个人的建议,党委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没曾想有一天新华社、辽报、抚报的记者都来了。在厂党委办公室,有厂党委领导参加,和我共同研究对信修改并发表的问题。从晚上6点半研究到快半夜了,其间新华社王记者提过多个措词修改方案,我认为都不是我信的原意而没有同意。我始终坚持:对信修改我同意,但不能改变原意。后来,王记者说:都到半夜了,我们回去再按你的意思斟酌修改。经你同意,再发表。可后来,根本没有征求我意见就发表了。发表的信上,已经没有了“适当的物资奖励是可以的”这句话。为此,我还找厂党委张书记提过意见。张书记说,发表前也没有征求厂党委意见,并说党的机关报发表一定是上级党委的意见。作为党员,你就服从吧。更没有想到的是,信在《辽宁日报》、《抚顺日报》发表后,一夜之间,我变成了“青年工人反潮流”。市委书记接见;出席省、市学雷锋、劳动模范座谈会,受到了“英雄”般的对待。尽管当时给我头上加了很多光环,我依旧做我该做的事。上班、下班,仍然早来晚走。早晨,打扫卫生,给大家热饭盒,给老师傅泡茶不变样。即便是参加什么座谈会,会后不到下班时间,我都会回班组和师傅同志们打成一片。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什么英雄,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党员、工人,做了任何党员、工人都可以做的事。我任何时候不能忘恩。这里是我起步、成长的根。
1974年10月,时任抚顺市委书记的胡明同志在厂招待所,听了我的工作学习汇报。随后,厂党委同时提拔了一批青年干部,我被任命为108车间党总支副书记。开始挺有压力,怕自己做不好,是老书记张福同志帮我适应了工作。他常说,靠蹲在办公室,靠讲大理论,做不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工作实际,和师傅们打成一片才行。要求大家做到的,咱们要首先做到。因此,我上班就换工作服,下班组,工作在生产一线,工作在群众中,关心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很快就得到了信任。
1975年参加市计划委员会举办的青年干部学习班后,被指定为工作组副组长,带领十几名学员进驻八二三一厂(新宾福来沟)搞企业整顿。1975年下半年,工作组驻厂结束时,胡明书记亲自到八二三一厂听取汇报时,指定由我向他汇报了工作组的全面工作(张荣骞是工作组组长)。1975年11月末,市委组织组长金殿平(市军分区政委)在其办公室找我谈话说:组织决定调你到共青团抚顺市委任副书记,你回301厂交待一下工作,团市委同志正等你去报到。当时,我感到很突然,情急之下,我对金政委说:进厂4年多,工人师傅了解了我,我也了解他们,我适合在工人群里工作,不适合到机关工作。特别是共青团工作,需要能说会跳、思想活跃、朝气蓬勃才行,自己真不适合。见我很认真,金政委又说:对你的安排,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考查,很重视。团市委是全面培养锻炼干部的地方。你到团市委,是市委慎重研究决定的。不要说别的了,你到团市委要好好干。金政委一席话,我明白了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听我学习和工作汇报的良苦用心。当时,我暗下决心,要当好党的“一块砖”,干好工作,不辜负老领导的期望。
1975年12月,我正式报到,成为团市委机关的一员。团市委机关共有56名干部。除老同志外,大部分都是从各条战线调入的共青团工作的佼佼者,我是共青团工作经验最少的“小学生”了。不久,从矿区团委又调来一位女书记。团市委书记、副书记,一正三副。团市委书记窦彦彬,担任过大型军工企业团委书记,能力强,有经验,工作雷厉风行,严格要求自己,关心同志。当时,我分管青工部、学少部,即企业和学校共青团及少年工作。组建团市委党组时,窦彦彬为团市委党组书记,张佑相为党组副书记。
1976年,按抚顺市委要求,结合抚顺实际,团市委突出抓了全市各条战线团员青年学雷锋活动和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学雷锋活动采取典型引路、大型活动推动的办法。团市委机关干部由分管书记带队深入一线,在基层发现典型、总结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当年,在全市工矿企业、商业企业等各战线,树立了一百多个在学雷锋活动中涌现的好典型。团市委还印制了毛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题词和雷锋日记摘抄的宣传册,广为宣传。同时,还不失时机地召开学雷锋座谈会、表彰会,组织了由全市团员青年参加的修筑雷锋大道等活动。1976年9月,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劳动竞赛时,团市委还组织了为期两个月,有万名团员青年参加的西露天矿大坑下夺煤会战。团市委正副书记亲自参加,和团员青年共同奋战在夺煤一线。
1977年3月15日,为纪念毛主席为雷锋题词15周年,团中央十大筹备组、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辽宁省委联合在抚顺湖边宾馆召开了全国学习雷锋座谈会。抚顺团市委书记窦彦彬在会上介绍了抚顺团市委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雷锋的经验。团中央十大筹备组和团省委领导都对抚顺团市委学雷锋、树新风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揭批运动中
那段时间,我心中再苦,在父母面前也要做出好像什么事也没有的样子。一天,当我要劝解父母别为儿子担心时,母亲却对我说,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你的做事为人妈妈知道,领导群众都看得到,为那些不着边的话,犯不上着急上火。要相信组织,放宽心,走好自己的路。父亲母亲能理性面对儿子当时的处境,让我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大石头。也使我更自信,更能理性面对运动中的问题。
1977年5月,在窦彦彬同志被办“住宿学习班”后,又传出将要对张佑相办班。我也感觉到了对我进一步采取措施的可能性,我的处境很危险!当时,好心人告诉我:好汉别吃眼前亏。是问题,别人能揭发,你也可以揭发。当时,我心里明白,对我揭发最起劲的那几个人,是要将我定为“四人帮”在抚顺的黑干将提拔的。否则,仅凭毛远新在信上有批示,什么问题也定不上。其实,我完全可以说清楚并能够提出证据,证明我不是什么所谓“四人帮”的黑干将提拔的,这样做也能改变我在运动中很不利的处境。但是,我不愿意这样做。我已经因为毛远新在我的信上有过批示而受伤了,我不愿意牵连他人,特别是那个过去曾经真诚关心、培养我、对我有知遇之恩的人。我更不能伤害他。对我的使用,完全符合党的正常组织程序。经过运动最终定会查清。我不能为“洗清”自己,而使我一向尊敬的老领导受到伤害。在揭批运动中,尽管他没有站出来说公道话,还说过伤害自己的话。我也能够理解。一个老同志革命几十年,谁能愿意因为我而沾上“四人帮”死党毛远新的边,断送革命几十年的政治生命,断送自己的仕途。我的事,我自己担当!有段时间,揭批清查办人员天天找我谈话。他们说,总有人提拔你吧,不是张三就是李四。你最清楚,你交待或揭发,说清楚,组织上能“解脱”你。否则,你不配合,死不交待,你就和窦彦彬一样,办“死班”。他们数次这样让我交待问题,我都实事求是地说:提拔我当时是怎么研究的过程,按照党的一贯原则是保密的,我不可能知道。我只知道是党组织提拔的我,不是哪个个人提拔的我。谁说我是王某某和刘某某提拔的,他应该有证据,请他拿出证据!
在揭批“四人帮”运动中,我自信正者不辩自清,高压强势我也不失做人原则;理性面对一切,实事求是,不悦己,不伤人;不卑不亢,不急不躁,坚持始终,赢得了大多数人的理解。后来,办“死班”的事,也就不了了之。直到1978年,揭批运动到了给我们这些人做结论、重新安排工作的时候。当我得知,我即将被安排到抚顺挖掘机厂组装车间当工人后,我即找到清查办,要求给我做清查后的结论。一个清查办的人竟然说:安排你到哪就到哪,也不是你一个。结论以后做,别忘了自己的身份。如此回答,触动了我的底线。我可以去做工人,但我不能不清不白地去!我不能让我的人格受损害。我是党的一块砖,但不容乱丢。当时我虽然不知道,党对像我们这样的青年干部的具体政策,但按党的一贯政策,他们这样不负责任的做法,一定是不正确的。而且这是事关一大批青年干部的问题,岂能任其胡为!为此,我理直气壮、态度诚恳地找市委有关领导,直面陈述我的意见。接待的领导态度虽好,但拖着不办。没有办法,我去找机关负责清查人员,申明我将直接写信向党中央反映。我在给中央组织部门的信中如实反映了我及抚顺市一些青年干部受到不负责任、不符合党的政策的对待,请求组织部门领导给予关注,相信事关青年干部的政策问题,一定能得到重视和解决。发信的半个多月后,抚顺市委组织部的一位副部长亲自找我及团市委的另一名女干部谈了话。对我们清查结论为:过去属于受影响,说错话、办错事。不是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说清楚了,不做政治结论。因为过去提拔得快,需要调整,按副科级干部安排,以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具体安排,你们可以提意见,争取安排好,而后让我们等待。1979年3月初,接到市委组织部通知,说如果我没意见,可以先到市法院帮忙,搞冤假错案平反。长期被挂起来,不能工作,帮忙也行。三八妇女节前,我开始到抚顺巿中级人民法院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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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5 14:45:07 | 只看该作者
大型回忆文集《砺炼华年》连载之八九  

别样年华(三)
   
  张佑相

努力走好法官路
我们一同被借调到法院的干部有二十多名。大部分是各大企业、有关局委办的保卫部门的负责人,只有我一个没摸过办案的边。当时,市中级法院在编干部只有56人,大部分是“老法院”。年轻干部屈指可数,仅有6个。法院办案人员少,申诉要求平反“冤假错案”的多,我们这些借调临时帮忙的干部,亦被当作助理审判员使用,协助办案审判员调查取证、询问案件当事人等。实际上,我们拿到案件后,就开始阅卷、调查、询问、写案情报告。合议庭评议时,审判长(在职审判员)参加。该案的裁判文书,案件承办人均以在职的审判人员署名。在办案过程中,开始什么也不懂,我就虚心向老同志学。杜国栋审判员对我帮助很大。他告诉我如何阅卷,如何分析案情,如何抓住焦点问题,等等。我很快适应了工作,能较好地完成交办任务。一天,杜国栋审判员又交给我一件案子。经阅卷发现这是一起自平反冤假错案开始以来就反复申诉、多次被驳回的“难”案。申诉人王新琦是新中国成立前国民党抚顺市警察局局长,镇压反革命时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经减刑,服刑18年,己出狱。该人以自己是起义投诚人员为由,要求改判无罪。他每次申诉,法院都进行了调查,但难就难在申诉人提供的证人均未得到证实。再次找这些证人取证,不能再按以前的办法询问,要改变思路,才能有新突破。于是我动脑筋,采取让证人直接证实变成要求证人提供线索,寻找客观证据材料的办法。按此办法,一个证人说:你让我们说怎么起义投诚的,王新琦不是反革命,我们不敢。要说提供线索真有,听说当时《辽宁日报》登了我们一起起义投诚的事,不知道这报纸能找着不。后来,我们在辽宁档案馆查到了。当时《辽宁日报》登载了《王新琦带六人携带武器投诚》的报道。王新琦被宣告无罪后,感动不已,说可以对自己当大学教授的孩子有个交待了。感谢党,感谢法院领导!
当时借调我们就是临时帮助办案。过去对法院工作不了解,也没想要到法院工作。就在我办完王新琦案件没几天,院长史永和在他办公室对我说:佑相,听大家说你很适合办案工作,你就上法院来吧。年底前要增加编制,就正式调入。没想到,王新琦案竟让法院看中了我。我也从那年开始走上了法官路。
1979年11月,我被正式调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开始在刑事二庭做刑事二审工作。1980年初,筹建经济审判庭,我被调到经济庭。过去法院主要审理刑事、民事两类案件,经济审判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了做好与企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经济审判工作,我开始进入辽宁大学(函授)经济系,学习企业经济管理。边办案,边学习。在我办过的多起经济案件中,因为企业领导不懂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使企业遭受很大经济损失的案件不少。这促使我写了一篇题为《企业领导应学点经济法》的文章,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我本是做了件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提倡的事,结果成为我被调离经济庭的原由。当年,史永和院长升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由法院系统呼声高、业务能力强的副院长崔彦接任。崔副院长一向重视调研室工作。上任伊始就将我调到研究室。崔院长找我谈话时说:《光明日报》发表的都是高水平、有前瞻性的文章。你的文章能发表不简单,到研究室面对法院全系统,你的视野会更开阔,会更有作为。好好干二、三年,然后再回经济庭。我只好又当了“一块砖”,被搬到法院研究室工作。结果崔彦同志没能当上院长,还被调走。而我整整在研究室爬了八年格子。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有我写的文章,从国家到地方新闻媒体,法学理论刊物均可见到我的文章。在抚顺电台、电视台、抚顺日报更是连续八年被评为市级优秀通讯报道员和通联工作者。写工作报告、编写工作简报到给院长写会议讲话稿,无不顺利通过,得到了全院上下的认可。可是,那些比我后来法院的都从书记员提到了审判员;那些比我后调到研究室的大部分均被提拔。有的提拔为副主任、主任,有的升任为副院长。唯有我仍然是助理审判员,原地不动。直到“整党”后期,我从矿灯厂调查尹素芹的人员口中得知,我和尹的档案可能被塞入了与当时所谈结论不相符的“黑材料”。经与法院人事处、市委组织部交涉,市委组织部将那些与组织结论不相符的材料剔除出去。当年,我被任命为法院审判员。1987年,我重新调回经济庭,后来任经济庭副庭长、经济一庭庭长。
我40岁如愿回到经济审判庭。步入中年的我已不再像年少时那么富有宏大理想和抱负。但是,我也不愿做个漫无目标、碌碌无为的人。40岁前,我一直被当做“一块砖”被搬来搬去,根本不能规划自己、做自己的主。现在面对现实,我要给自己定个更实际的目标。做个合格法官,办好每个案件,成了我人生之路的坐标。
牢记法官的职责
我刚到法院头几年,就立志要当对人民负责任的好法官。20世纪80年代初,法院人员少、条件差,外出调查靠步行或骑自行车。但那时风气很正,老同志文化低,但政策原则性很强,办案较真。讨论案子时可以争得面红耳赤、坦诚相见,但过后仍然是好同志。那时没有什么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院长、庭长到审判员都严格律己、一身正气,歪风邪气无处藏身。史永和、杜国栋、王林祥都是我最敬重的老法官。他们忠诚法律、大爱人民。我要做像他们一样的合格法官。
法官权力的行使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对于案件利益相关的当事人而言,法官在他的眼中就是“天”,关乎、决定自己的得失、命运。在1983年严打期间,我办理过一方姓犯罪嫌疑人伤害致死案。按当时严打精神,必将判死刑无疑。但我阅卷发现,被告人犯罪当时年龄是否已满18周岁不清,提出不能判死刑。但审判委员会讨论未通过,要求再查。后来到被告人出生地调查,查原始户籍资料,走访群众,也未查清。讨论该案时,不少人认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被告人年龄只是不清,不能认为其犯罪当时未满18周岁。按照“从重从快”精神应判处死刑。我当时认为年龄査不清,也不能认为被告人当时年满18周岁,主张事关被告人的生死大事,不同意判处死刑。后来到严打后期再次研究,对被告人未判处死刑,使犯罪嫌疑人逃过一死。此案的处理经过对我触动很大:法官所为能决定一个人的生与死。法官手中的权力必须依法慎用,不能有半点差错,不能偏离法律丝毫。我还办理过将原判有罪改判无罪的案件,使无罪的人免受追究,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使我深感法官所为,正确依法办案,对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优秀的法官才能让司法承载法律的价值理念,闪耀公正的法治光辉!
做合格法官,首先必须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和积累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为提高自己业务能力,我从到法院工作时起,就十分注重法学基本理论的学习。先是急用先学,分门别类地学;后来又读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业余大学,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学习。学习与审判实践结合,同时注意从权威书刊、媒体等渠道搜集、获取有价值的信息、案例,整理归类,从一点一滴做起,坚持不间断积累。即使在研究室时,虽不办案,但我仍然为将来办案而不懈努力地学习专业法律知识,一直为做合格法官打基础。
为保证办案质量,我给自己办案设置了更严格的标准。除了要求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以外。我自己又加两条:一是要经得起历史检验,二是要力保执行,前置条件依法到位。证据是否严丝合缝,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焦点问题论理是否透彻、得当。结案前自己先挑挑毛病,不能带差错出门。这不仅仅是对当事人、对法院负责,更是对自己追求的目标负责任。
为确保严格依法办案。我给自己划条红线,不越线,不开“口子”。领导、朋友、同学、同志为案件打招呼、谈个人意见,我可以认真听。但违规、违法办案一点门儿都没有,绝对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更不办金钱案。办金钱案的法官不仅廉价出卖了法律,也出卖了自己,会一辈子不得安生。失去自由、毁掉自己是早晚的事。违法办案,首先把住不开“口子”,不能有第一次,否则就会自身难保。谁都爱财,但一定要取之有道。有人说法官是危险职业,我说只要守住这个道,法官只有神圣!
要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也需要“坚贞不屈”,甚至做出“牺牲”。革命志士要有“坚贞不屈”的革命意志,有为理想奋斗不怕“牺牲”的革命精神。现在,法官要严格依法办案,也需要有这种精神。严格依法办案中,做到不畏权势是最难的。特别是一言九鼎的“一把手”,无人能敌。不按其招呼办,他可以“名正言顺”地让你“下课”到另外一个位置上“重用”,再给你穿上“小鞋”,而后对你进行“无微不至”的监督。除非你没有一点差错,否则,他会置你于死地。为了追求每个案件都严格依法办,就只能学习革命战争年代、革命志士的革命精神了,为了追求理想,别无选择。
为保证办案质量,不自己“孤军奋战”,借可借之力合力打造高质量案件。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再强,也有可能出现疏漏。办案时严格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各项权利。认真听、认真对待其提出的主张。同时,我更注重处理好与代理律师的工作关系,为其提供一切法律所允许的方便条件。这样既有利于做到兼听则明,又可借代理律师之力做好当事人的工作。那种见律师红眼、刁难律师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对法官自己也无益。
在90年代,拜金主义横行之时,到处是诱惑,到处是刺激。我深知,要选择做合格法官,办好每个案件,要专注追求这个目标,就必须拒绝拜金主义,远离种种诱惑;就必须选择我敬佩的老法官一样的生活,要过知足常乐的生活,不求奢侈享乐。但是为了让毎一个当事人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实现追求而作出舍弃,值得!
自从确定这个大目标后,无论当审判员、经一庭庭长、民事庭庭长,还是主持抚顺巿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我都时时刻刻在不断地努力着。直到我离开审判业务庭。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做合格法官、办好每件案件的目标已经实现。我所承办的无论是刑事申诉案件、刑事一审、二审案件,还是经济、民事案件,全部都是合格的案件。没有被更审、改判的案件。都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件。我在担任经济一庭庭长、民事庭庭长期间,庭内干部没有出现过违法犯罪问题,直到2007年我在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岗位上退休。
办好案件如同医生医病,只有治标又能治本的才是医者之圣。因此,我在看到当事人由于不明白如何避免法律纠纷而给自己造成的种种严重后果时都深有感触。我办案中一直努力多做既治标又治本的工作,以案讲法,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遍布城乡的企业、大学课堂乃至百姓家中,都有我讲课、宣传法律的身影。我还曾有幸和中国大律师田文昌一起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的专访。我一个小法官能有机会做这些,常常自感欣慰,觉得是对企业、对国家、对群众有意义的事情。
2007年4月,我退休时,回顾自己在法院与同事们生活工作的时光,回顾已经走过的这段跌宕起伏的路,真是百感交集。但是,我不想说,我在法院工作中获得的种种荣誉、在国家省级法学理论刊物上发表的多篇论文,以及负责法院系统法律宣传时、主持抚顺巿经济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时获得上下认同的成果。我只想大声说:我没有愧对法官的称号。我承办的毎一起案件,都做到了严格依法,经受住了检验。西方一位法学大家说:“疑难案件出伟大的法官。”那我这个东方小法官也可以说,我们不仅是疑难案件,普通案件也能够做到严格依法、经得起历史检验,中国人正走在依法治国的成功大道上。我要说,自己办的每起案件都做到了严格依法,因为这不仅仅是我个人努力的结果,它更承载着法院老领导老同志们的支持和关爱,也与母亲教诲、爱妻贴心关爱与辛劳的支持分不开。
一路走来有荆棘,有鲜花,有风雨,有阳光。历经风风雨雨,能够做到顺境不骄、逆境不馁,理性面对人生!是因为有六屯老队长、一○八车间的老班长,他们用行动告诉我怎么做人,因为有法院老领导把我领上法官路,史永和、杜国栋、陈福、王林祥、赵夙林、吕俊友都是我法官路上最值得敬重的导师。我要深情地说,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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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5 23:25: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雾梦 于 2016-3-5 23:27 编辑
知青淘吧 发表于 2016-3-5 14:45
大型回忆文集《砺炼华年》连载之八九  
别样年华(三)

      拜读了张佑相学长的《别样年华》(二)(三),一位人品正直高洁的法官耀然纸上。我只想大声说:我没有愧对法官的称号。我承办的毎一起案件,都做到了严格依法,经受住了检验。雾梦为张佑相学长无愧心的人品点个赞,恭祝您和您的家人幸福康健~新春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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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6 08:49:43 | 只看该作者
真有能力干得好,
被动提拔波折闹,
坚持自己特拼搏,
一生成就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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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11:22:11 | 只看该作者
雾梦 发表于 2016-3-5 23:25
拜读了张佑相学长的《别样年华》(二)(三),一位人品正直高洁的法官耀然纸上。我只想大声说:我 ...

替我的老同学感谢雾梦版主的高度评价,祝您和家人健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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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11:26:52 | 只看该作者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6-3-6 08:49
真有能力干得好,
被动提拔波折闹,
坚持自己特拼搏,

张佑相同学用他的实际行动证明了他“无愧于法官的称号”,谢谢版主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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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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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11:27:44 | 只看该作者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6-3-6 08:49
真有能力干得好,
被动提拔波折闹,
坚持自己特拼搏,

谢谢版主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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