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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燕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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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津 .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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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3 14:50:35 | 只看该作者

《咬文嚼字》之十:

                          什么与孤鹜齐飞?
   
      
         被称为“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是唐朝初期著名的文学家,其代表作《滕王阁序》脍炙人口,流传千古,至今仍是古典文学作品中不可多得的佳作。此文不仅产生了“人杰地灵”、“物华天宝”、“高朋满座”、“萍水相逢”、“老当益壮”、“穷且益坚”等众人皆知的成语,其“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更成为广为传诵的佳句。
     
      此句中,“落霞”指的是什么?多年来,一直有着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认为,“落霞”指的是“飘落、移动的云霞”,还有一种说法,是指“零散的飞蛾”。
   
      我倾向后一种说法。

     要想了解这句话的意思,得先了解当地的风土风物。宋代吴曾撰文说:“落霞非云霞之霞,盖南昌秋间有一种飞蛾,若今所在麦蛾是也。当七八月间,皆纷纷堕于江中,不究自所来,江鱼每食之,土人谓之霞,故勃取以配鹜耳。”照此看来,“霞”不应该是云霞,而是一种飞蛾。另外,“落霞”中的“落”在这里也不应该是“飘落”的 意思,与句中的 “孤”相对应,应是“散落、零散”的意思。
      
      宋代俞元德也在其《莹雪丛说下》中说:“王勃《滕王阁序》‘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世率以为警联。然落霞者,飞蛾也,即非云霞之霞,土人呼为霞蛾。至若鹜者,野鸭也。野鸭飞逐蛾虫而欲食之故也,所以齐飞。”
      
      另外,这个句子的对仗应该是非常严格的。下句中的“秋水”、“长天”都是自然景色,搭配很和谐,上句中的“落霞”和“孤鹜”也应该很和谐,如果都是能飞的小动物,句子的对仗就很工整,如果其中的 “落霞”是飘落的云霞,整个句子就逊色多了。
      
     顺带说一句,虽然我倾向这种说法,但尚未从《辞海》、《古代汉语》等权威的资料中找到明确的佐证,当然也没看到“落霞”是“飘落的云霞”一类的说法。

    是否这个问题不值一提,我不得而知。

      附:关于王勃写作《滕王阁序》的小故事:
     
      滕王阁是李元婴(唐高祖李渊的儿子)任洪州都督时修建的,因李元婴受封为滕王,故名为滕王阁。后阎伯屿接任都督,重修滕王阁,并于重阳节在阁中大摆筵席,宴请当时江南学者名流百余人并请大家为滕王阁作赋。其实其女婿吴子章事先早已写好一赋,阎伯屿以宴会征文为名,想炫耀一下女婿的文才,众人皆知其意,人人推辞不写。
      王勃远道而来,匆匆应邀,不知内情,又恃才而不懂谦虚,故当众挥毫,一气呵成。
      主人很生气,又不好发作,故带其他客人四处游玩,只是让从人留在王勃旁,王勃写一句,过来禀报一次。
         当听说王勃开首写道“南昌故郡,洪都新府”,都督便说:“不过是老生常谈,谁人不会”。从人再报“星分翼轸,地接衡庐”,阎公道“此故事也”。从人三报“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阎公沉吟不语。从人又报“物华天宝,龙光射斗牛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阎公喜,说:“此子视我为知音”。当从人报“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句时,阎都督听罢,以手拍几,说:“此子落笔若有神助,真天才也,当垂不朽!”满座宾客尽皆失色。
       《唐才子传》记道:“勃欣然对客操觚,顷刻而就,文不加点,满座大惊。” 阎公更衣复出,携王勃之手,盛酒满觚,王勃酣醉。阎公大喜,说:“帝子之阁,有子之文,风流千古,使吾等今日雅会,亦得闻于后世。从此洪都风月,江山无价,皆子之力也。吾当厚赏千金。” 可见王勃《滕王阁序》确实为不朽之名篇,王勃于南昌阎都督宴上赋《滕王阁序》的佳话也是中国文学史上动人的故事之一。

     另:还有一个民间传说故事:
   
     据说,王勃溺水而亡后,化作一只鸟,在江面上飞来飞去,常常得意地叫着:“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天天叫,天天叫。一个渔翁听烦了,冲着鸟喊道:“什么好句子啊,天天在这乱叫,句子太累赘了,一点也不精炼!‘落霞孤鹜齐飞,秋水长天一色'不就得了吗,‘与’和‘共’是多余的!”
    从此江面上再也没有听到这只鸟的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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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08:14:56 | 只看该作者
古文里面说法多,
落霞居然是飞蛾,
再看下边小故事,
生出几分感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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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4 19:10:33 | 只看该作者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7-12-4 08:14
古文里面说法多,
落霞居然是飞蛾,
再看下边小故事,


大多数人还会将“落霞”看做“飘落移动的云霞”,我查找的几个权威书籍没做任何解释。谢龙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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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4 19:13:46 | 只看该作者

《咬文嚼字》之十一:

                  “屋漏”和漏雨没关系
   

      杜甫在其《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描绘了一个身居破茅屋、过着凄苦悲凉生活的孤苦老人生活景象,其中许多诗句对老人所居的蔽庐茅舍有着生动形象的描写。
   
      诗中有这样一句:“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其中“屋漏”一词常常被解释为“屋子漏雨”。
     也难怪,“屋漏”和后面的“无干处”连起来,很是自然,误解也就很容易产生了。
   
     其实,“屋漏”的正确解释,应该是“屋子的西北角”。
   
     查一下〈辞海〉,对“屋漏”的解释是“古代室内西北隅设施小帐的地方”;再查〈辞源〉,“屋漏”为:“房子的西北角。古人设床在屋的北窗旁,因西北角上开有天窗,日光由此照射入室,故称屋漏。”
   
     按照正确的解释其实也是很通顺的,正因为床头西北角“开了天窗”,才有了“雨脚如麻未断绝”的下一句。
   
     顺带一句:在网上查阅参考资料时,顺便看了两段译文,不料都是解释为“屋子漏雨”的,可见这个词的误解还是比较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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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4 21:48:04 | 只看该作者
燕津 发表于 2017-11-29 20:47
《咬文嚼字》之六:
           
        “的”、“地”、“得”不应乱串岗      

“的”、“地”、“得”分不清是及普遍的现象,这段解释真清晰。
张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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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5 07:40:47 | 只看该作者
屋漏原来是天窗,
多少年来皆迷茫,
幸得楼主来指点,
从此方知奥妙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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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5 19:36:42 | 只看该作者
张庆先 发表于 2017-12-4 21:48
“的”、“地”、“得”分不清是及普遍的现象,这段解释真清晰。

的地得用错的现象很普遍,但教师、编辑等文字工作者不应该用错。谢张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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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5 19:40:28 | 只看该作者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7-12-5 07:40
屋漏原来是天窗,
多少年来皆迷茫,
幸得楼主来指点,


这个误解非常普遍,不少人都容易出错。谢龙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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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5 19:41: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燕津 于 2017-12-5 19:50 编辑
龙行天下 发表于 2017-12-5 07:40
屋漏原来是天窗,
多少年来皆迷茫,
幸得楼主来指点,

这个误解非常普遍,不少人都容易出错。谢龙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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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5 19:51:25 | 只看该作者

《咬文嚼字》之十二:

                     别扭的数字   
   
         
        
        汉字里有表示数字的字,像一、二、三、十、百、千、万等,也有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1、2、3、4、5等,这都很正常。
       例如:“队伍有两千人”和“队伍有2000人”;“他今年十五岁了”和“他今年15岁了”等,都可以用。

       从报刊上、电视字幕中也常看到一些别扭的数字。
       例如一次在央视字幕中说一个数字32000人,既不完全用汉字的“三万二千人”,也不完全用阿拉伯数字的“32000人”,而是用了“三万2000人”。

       在同一篇电视字幕中还有一句,说“十几个人”时,用了“10几个人”。

       没过两天,又从一家正规报纸上发现一句话中的两组数字:“左边五个人,右边8个人”。

       以上前两句中,第一句把汉字和阿拉伯数字杂糅在一个数字里;第二句中不偏不向,上半句和下半句各用一样。

       怎么看怎么别扭。

       好像前几年看到过一个有关规范这类数字用语的说法,可惜找不到依据。

       不管怎样说,这杂糅在一起的句子看了是叫人不舒服。

         另外,在句子里说到数字时,是用汉字好还是阿拉伯数字好,我采用是以用汉字为好和哪个方便用哪个这两条原则。
        既然用汉字成文,就得读起来好读。例如,“九亿三千万”,一下子就读出来了:如果换成930000000,读到这儿准打奔儿,得现数个十百千万。

       不知您是怎样用的?倘若我的此文观点谬误,请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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